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體育運動中興奮劑問題綜合治理協調小組工作制度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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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體育運動中興奮劑問題綜合治理協調小組工作制度的批覆
國函〔2007〕105號
2007年10月1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體育運動中興奮劑問題

綜合治理協調小組工作制度的批覆

國函〔2007〕105號

體育總局:

  你局《關於成立國務院興奮劑問題綜合治理協調小組的請示》(體科字〔2007〕226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建立由體育總局牽頭的體育運動中興奮劑問題綜合治理協調小組工作制度。協調小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體育運動中興奮劑問題綜合治理協調小組工作制度

                              國務院           

                           二○○七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體育運動中興奮劑問題綜合治理

協調小組工作制度

  為認真履行反興奮劑國際公約,進一步貫徹落實《反興奮劑條例》,明確職責,加強協作,綜合治理興奮劑問題,經國務院同意,建立體育運動中興奮劑問題綜合治理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工作制度。

  一、協調小組主要職責

  研究部署貫徹《反興奮劑條例》的各項規定,通報綜合治理興奮劑問題的措施,及時協調解決反興奮劑工作有關問題,督促檢查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

  二、協調小組成員

  協調小組由體育總局牽頭,教育部、公安部、信息產業部、商務部、衛生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法制辦、北京奧組委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協調小組成員包括:

  組 長:劉 鵬  體育總局局長

  副組長:段世傑  體育總局副局長

      吳 湞  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奚國華  信息產業部副部長

      龔 正  海關總署副署長

  成 員:陳小婭  教育部副部長

      張新楓  公安部副部長

      周若軍  商務部產業司副司長

      馬曉偉  衛生部副部長

      王東峰  工商總局副局長

      魏傳忠  質檢總局副局長

      汪永清  法制辦副主任

      楊樹安  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

  協調小組成員由於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協調小組確定。

  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體育總局,主要負責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對興奮劑綜合治理的建議,落實協調小組議定事項,承辦協調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協調小組辦公室主任由體育總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協調小組辦公室設聯絡員,由成員單位有關司局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協調小組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由組長或副組長主持。協調小組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有關方面。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治理興奮劑問題,積極參加協調小組會議和相關活動,認真落實協調小組布置的工作任務。要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興奮劑問題綜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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