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的批覆 國函〔2007〕15號 2007年2月1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推進企業
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的批覆
國函〔2007〕15號
國家版權局:
你局《關於建立「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的請示》(國權〔2007〕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建立由國家版權局牽頭的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
部 際 聯 席 會 議 制 度
為加強有關方面的協調配合,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經國務院同意,建立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在國務院領導下,負責指導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相關督促檢查和宣傳表彰;加強有關信息收集與交流,不定期編印聯席會議簡報;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議成員
召集人:國家版權局局長龍新民;成員: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信息產業部副部長婁勤儉、商務部副部長馬秀紅、國資委副主任李偉、銀監會主席助理王兆星、證監會副主席范福春、保監會副主席李克穆、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張龍之。
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國家版權局版權司承擔,辦公室主任由國家版權局版權司司長王自強擔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派一位司局級幹部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託的同志主持。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單位會議。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確定會議議定事項,徵求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有關方面,同時抄報國務院。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並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積極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加強信息溝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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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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