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建設山西晉中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建設山西晉中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的批覆 國函〔2019〕113號 制定機關:國務院 2019年11月18日 |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將山西太谷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升級為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山西太谷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建設為山西晉中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納入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範疇管理並享受相關政策。
二、山西晉中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總面積106.49平方公里,四至範圍:東至太太路、太谷縣城,南至太谷縣山區,西至太谷縣縣界,北至太谷縣水秀鄉南郭村。其中規劃建設用地面積3.11平方公里,分三個區塊。區塊一規劃面積0.35平方公里,四至範圍:東至108國道,南至西付井村地,西至北付井村地,北至箕城西街。區塊二規劃面積1.97平方公里,四至範圍:東至108國道,南至108國道,西至巨鑫現代農業示範園,北至曹莊村地、西付井村地。區塊三規劃面積0.79平方公里,四至範圍:東至農谷大道,南至北洸村莊南側,西至北洸村地,北至南同蒲鐵路。具體以界址點坐標控制,界址點坐標由科技部、自然資源部負責發布。
三、山西晉中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以有機旱作農業為主題,以農副食品加工為主導產業,努力建設全國健康食品和功能農業綜合示範區、科技產業孵化示範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農產品加工物流集散區,在北方旱作農業區農業提質增效、做大特優農產品、做優設施農業、做強現代農業服務業等方面探索示範,努力創造出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四、山西晉中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必須嚴格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節約用地制度和有關補償安置規定。堅持農地農用,嚴禁改變科研試驗、示範農業用地性質,禁止商業性房地產開發。各項建設嚴格控制在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要跟蹤評價區域範圍內土地利用狀況,切實提高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五、山西省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強化政策支持,探索整合集約、精簡高效的運行機制,不斷提升示範區建設質量和發展水平。
國務院
2019年11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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