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建設河南周口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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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建設河南周口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的批覆
國函〔2022〕35號
2022年4月1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22年/第14號
國務院關於同意建設河南周口
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的批覆
國函〔2022〕35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將河南周口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升級為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河南周口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為河南周口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納入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範疇管理並享受相關政策。

二、河南周口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總面積118平方公里,四至範圍:東至金麥大道,南至鄲淮一級公路和南環路,西至鄲淮交界和財鑫大道,北至革新河路。其中規劃建設用地面積3.77平方公里,四至範圍:東至楊白溝,南至五里河大道,西至工業大道和勞武河,北至新華路。具體以界址點坐標控制,界址點坐標由科技部、自然資源部負責發布。

三、河南周口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以黃淮平原高質高效農業為主題,以小麥為主導產業,努力建設小麥產業創新發展引領區、黃淮平原現代農業示範區、科技支撐鄉村振興典範區,在小麥全產業鏈創新發展、傳統農區農業提質增效、糧食生產核心區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培育等方面進行探索示範,努力創造出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四、河南周口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必須嚴格遵循國土空間規劃,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和有關補償安置規定,依法依規推進示範區建設發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堅持農地農用,嚴禁改變科研試驗、示範農業用地性質,禁止商業性房地產開發。各項建設嚴格控制在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按規定程序履行具體用地報批手續,嚴格執行建設用地標準,要跟蹤評價區域範圍內土地利用狀況,嚴禁閒置浪費土地行為,切實提高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五、河南省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強化政策支持,探索建立整合集約、精簡高效的運行機制,不斷提升示範區建設質量和發展水平。

國務院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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