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開放黑龍江孫吳口岸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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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開放黑龍江孫吳口岸的批覆 國函〔1993〕78號 1993年6月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同意開放
黑龍江孫吳口岸的批覆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請求批准開放孫吳口岸的請示》(黑政發〔1993〕8號)和《關於請求批准開放呼瑪、孫吳口岸需增加編制的補充請示》(黑政發〔1993〕20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開放孫吳口岸,開展對外客貨運輸業務。
二、聯檢等機構人員開辦費和海關、邊檢、衛檢、動植檢、商檢機構的辦公、生活用房建設投資,由地方負責解決;港監、船檢機構的辦公、生活用房,由交通部門解決。查驗單位業務用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由各主管部門解決。
三、孫吳口岸開放前,由國家口岸辦公室負責組織驗收。
國務院
一九九三年六月六日
(本文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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