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開放黑龍江撫遠口岸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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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開放黑龍江撫遠口岸的批覆 國函〔1992〕53號 1992年5月2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同意開放
黑龍江撫遠口岸的批覆
國函〔1992〕53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要求開放撫遠口岸及設置檢查檢驗機構的請示(黑政發〔1991〕18號、〔1991〕37號、〔1992〕3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開放撫遠口岸,開展對外客貨運輸業務。明水期利用船舶運輸,冰封期利用汽車運輸。
二、機構所需辦公、生活用房建設投資及開辦費,由地方政府負責解決;所需交通工具和業務用儀器設備,由各主管部門解決。
三、撫遠口岸正式開放前,由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驗收,合格後再對外公布。
四、撫遠口岸對外開放後,有關涉及黑瞎子島的問題,由外交部會同口岸辦等有關部門另行發文明確。
國務院
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本文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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