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的批覆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關於同意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的批覆
國函〔2018〕3號
2018年1月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的請示》(粵府〔2017〕8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為促進深圳經濟特區一體化發展,結合特區建設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使命新任務,同意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

二、你省和深圳市要認真做好經濟特區管理線撤銷相關工作,並以此為契機,實施深圳全市域統一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進一步優化城市功能布局,完善交通基礎設施,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強化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有序提升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水平,實現更高質量的城市化,為新時期超大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運營積累經驗、當好示範。

三、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撤銷後,要進一步加強粵港邊界一線管控,強化基礎設施建設,確保粵港邊界持續穩定。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支持廣東省和深圳市做好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相關工作。

國務院
2018年1月6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