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撤銷江寧縣設立南京市江寧區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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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撤銷江寧縣設立南京市江寧區的批覆
國函〔2000〕13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0年12月21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1年/第4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1年第4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江寧縣設立南京市江寧區的請示》(蘇政發〔2000〕96號)收悉。同意撤銷江寧縣,設立南京市江寧區,以原江寧縣的行政區域為江寧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東山鎮。

  江寧區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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