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調整南京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2013年)
外觀
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調整南京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13〕2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3年2月8日 |
收錄於《高淳年鑑2013》 |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南京市部分行政區劃的請示》(蘇政發〔2012〕80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南京市秦淮區、白下區,設立新的南京市秦淮區,以原秦淮區、白下區的行政區域為新的秦淮區的行政區域。秦淮區人民政府駐五老村街道太平南路69號。
二、撤銷南京市鼓樓區、下關區,設立新的南京市鼓樓區,以原鼓樓區、下關區的行政區域為新的鼓樓區的行政區域。鼓樓區人民政府駐寧海路街道山西路124號。
三、撤銷溧水縣,設立南京市溧水區,以原溧水縣的行政區域為溧水區的行政區域。溧水區人民政府駐永陽鎮大東門街68號。
四、撤銷高淳縣,設立南京市高淳區,以原高淳縣的行政區域為高淳區的行政區域。高淳區人民政府駐淳溪鎮鎮興路228號。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優化總體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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