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調整淮安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調整淮安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16〕10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6年6月8日
官方來源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淮安市部分行政區劃的請示》(蘇政發〔2016〕23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淮安市清河區、清浦區,設立淮安市清江浦區,以原清河區、清浦區的行政區域為清江浦區的行政區域,清江浦區人民政府駐城南鄉淮海南路268號。

  二、同意撤銷洪澤縣,設立淮安市洪澤區,以原洪澤縣的行政區域為洪澤區的行政區域,洪澤區人民政府駐高良澗街道東九道26號。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要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走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布局、生態文明、文化傳承的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提高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加強行政區劃調整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行政區劃調整有序穩妥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6年6月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