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西省撤銷撫州地區設立地級撫州市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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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西省撤銷撫州地區設立地級撫州市的批覆 國函〔2000〕8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0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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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撫州地區撤地設市實行市領導縣體制的請示》(贛府文〔2000〕25號)及有關補充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撫州地區和縣級臨川市,設立地級撫州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臨川區。
二、撫州市設立臨川區,以原縣級臨川市的行政區域為臨川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贛東大道。
三、撫州市轄原撫州地區的南城縣、黎川縣、南豐縣、崇仁縣、樂安縣、宜黃縣、金谿縣、資溪縣、東鄉縣、廣昌縣和新設立的臨川區。
撫州市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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