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國務院關於同意浙江省將鎮海縣劃歸寧波市給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覆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關於同意浙江省將鎮海縣劃歸寧波市給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覆
(82)國函字169號
1982年8月1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一九八二年/第十五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一九八二年第十五號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二年一月二十一日請示悉。同意將寧波地區的鎮海縣劃歸寧波市領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三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