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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南省調整邵陽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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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南省調整邵陽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1997〕8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7年8月29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7年/第31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7年第31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邵陽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請示》(湘政〔1997〕13號)和有關補充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新邵縣的陳家橋鄉劃入邵陽市市區。

二、同意撤銷邵陽市的東區、西區、郊區,調整設立邵陽市雙清區、大祥區、北塔區。

雙清區:轄原東區的龍鬚塘、汽車站、小江湖、火車站、橋頭、東風路6個街道和原郊區的火車站、高崇山、城東、石橋、雲水、雞籠6個鄉。區人民政府駐建設路。

大祥區:轄原西區的城北路、紅旗路、中心路、城西、城南、百園春6個街道和原郊區的城南、雨溪、面鋪、檀江、蔡鍔、板橋6個鄉。區人民政府駐西湖路。

北塔區:轄原東區的江北街道,原郊區的茶元頭、江北、田江3個鄉和從新邵縣劃入的陳家橋鄉。區人民政府駐江北大道資州。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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