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南省調整長沙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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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南省調整長沙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1996〕2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6年4月22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6年/第13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6年第13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長沙市市區行政區劃的請示》(湘政〔1995〕42號)及有關補充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撤銷長沙市東區、南區、西區、北區、郊區,設立長沙市嶽麓區、芙蓉區、天心區、開福區、雨花區。

  嶽麓區轄原西區的麓山南路、銀盆嶺、桔子洲、望月村4個街道辦事處,原郊區的嶽麓山、望岳2個鄉和望城縣天頂鄉,區人民政府駐銀盆路89號;

  芙蓉區轄原東區的韭菜園、府后街、五里牌、瀏正街、文藝路、解放路、都正街、朝陽街、人民路9個街道辦事處,原郊區的馬王堆、東岸2個鄉和火星鎮,區人民政府駐韭菜園路62號;

  天心區轄原南區的裕南街、金盆嶺、城南路、書院路4個街道辦事處,原西區的坡子街、學院街2個街道辦事處和原郊區的大托鄉,區人民政府駐樟樹園9號;

  開福區轄原北區的望麓園、伍家嶺、新河、清水塘、北站路、黑石渡、民主東街、上大壠8個街道辦事處,原西區的西長街、如意街、通泰街3個街道辦事處,原郊區的福安鄉和長沙縣的撈刀河鎮及望城縣的霞凝鄉,區人民政府駐蔡鍔北路393號;

  雨花區轄原南區的左家塘、侯家塘、井灣子、圭塘、南大路5個街道辦事處,原郊區的黎托、洞井、雨花亭3個鄉,區人民政府駐人民路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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