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西藏自治區調整拉薩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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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西藏自治區調整拉薩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15〕18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5年10月13日
官方來源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撤銷拉薩市堆龍德慶縣設立縣級堆龍德慶區的請示》(藏政發〔2015〕3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撤銷堆龍德慶縣,設立拉薩市堆龍德慶區,以原堆龍德慶縣的行政區域為堆龍德慶區的行政區域,堆龍德慶區人民政府駐東嘎鎮團結路1號。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區自行解決。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優化總體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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