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批覆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批覆
國函〔2018〕119號
2018年9月2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
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批覆
國函〔2018〕119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商務部:

你們關於設立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

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範圍為海南島全島。相關土地、海域開發利用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海南省「多規合一」總體規劃,並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用海的有關要求。涉及無居民海島的,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三、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實施範圍和稅收政策適用範圍維持不變。

四、海南省人民政府、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組織實施工作。

國務院              

2018年9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