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十堰海關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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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十堰海關的批覆 國函〔2003〕111號 2003年10月2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十堰海關的批覆
國函〔2003〕111號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設立十堰海關的請示》(鄂政文〔2003〕11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十堰海關(正處級),隸屬武漢海關。 二、核定十堰海關人員編制30名,在海關系統編制內調劑解決。所需人員從地方黨政機關現有人員及應屆大學畢業生、軍隊轉業幹部中選調,不從社會上招收。 三、十堰海關所需辦公、生活用房和開辦費、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由你省負責解決,檢查檢驗設備由海關總署負責配備。 有關具體事宜,請與海關總署商辦。 國務院 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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