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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四川天府新區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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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四川天府新區的批覆
國函〔2014〕133號
2014年10月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四川天府新區的批覆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將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區批准為國家級新區的請示》(川府〔2013〕9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四川天府新區。四川天府新區位於四川省成都市主城區南偏東方向,區域範圍涉及成都、眉山、資陽三市所轄7縣(市、區),規劃面積1578平方公里。四川天府新區區位優勢突出,交通設施完備,產業基礎良好,科教實力雄厚。要把建設四川天府新區作為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積極穩妥紮實推進新型城鎮化、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為發展內陸開放型經濟、促進西部地區轉型升級、完善國家區域發展格局等發揮示範和帶動作用。

二、四川天府新區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創新體制機制,着力促進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提升國際綜合競爭能力;着力發展高端產業,建立完善現代產業體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保護和傳承歷史文化,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努力把天府新區建設成為以現代製造業為主的國際化現代新區,打造成為內陸開放經濟高地、宜業宜商宜居城市、現代高端產業集聚區、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示範區。

三、四川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四川天府新區建設發展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發展思路,突出發展重點,創新發展方式,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落實責任,加大支持力度,探索與現行體制協調、聯動、高效的管理方式,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四川天府新區建設。要認真做好四川天府新區發展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規劃建設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和鎮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綜合規劃等相關專項規劃的要求。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土地制度,合理安排建設用地的規模、結構、布局和時序,統籌新增建設用地和存量土地挖潛,切實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抓緊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切實保護和節約水資源。要執行國家統一的財稅政策,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要按規定程序報批。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四川天府新區建設發展的指導,在有關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布局、資金安排、體制創新、對外開放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為四川天府新區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有關重大發展政策的落實工作,加強信息溝通,協調解決四川天府新區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設立並建設好四川天府新區,對於積極探索西部地區開發開放新路子、構建內陸開放型經濟高地、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等具有重要意義。各有關方面要統一思想、協同配合,開拓創新、紮實工作,共同推動四川天府新區持續健康發展。


國務院
2014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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