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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大連金普新區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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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大連金普新區的批覆
國函〔2014〕76號
2014年6月2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大連金普新區的批覆

國函〔2014〕76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設立大連金普新區的請示》(遼政〔2012〕309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大連金普新區。大連金普新區位於遼寧省大連市中南部,範圍包括大連市金州區全部行政區域和普蘭店市部分地區,總面積約2299平方公里。大連金普新區地理區位優越,戰略地位突出,經濟基礎雄厚。建設大連金普新區,有利於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引領遼寧沿海經濟帶加速發展,帶動東北地區振興發展,進一步深化與東北亞各國各領域的合作。

  二、大連金普新區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增強開放動力,激發創新活力,充分發揮比較優勢,增強綜合實力,在東北地區率先實現全面振興和現代化。要提升產業層次,完善服務功能,提高國際競爭力,努力將大連金普新區建設成為我國面向東北亞區域開放合作的戰略高地、引領東北地區全面振興的重要增長極、老工業基地轉變發展方式的先導區、體制機制創新與自主創新的示範區、新型城鎮化和城鄉統籌的先行區,為將大連建設成為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帶動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深入推進面向東北亞區域開放合作發揮積極作用。

  三、遼寧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大連金普新區建設的組織領導,明確思路、落實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加大支持力度,積極探索創新體制機制。要認真做好大連金普新區發展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大連金普新區規劃建設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和鎮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綜合規劃等相關專項規劃的要求。要着力優化空間布局,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統籌土地利用,切實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合理開發利用資源、有效保護生態環境,抓緊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切實保護和節約水資源。要進一步明確發展思路,突出發展重點,創新發展方式,執行國家統一財稅政策,統籌推進大連金普新區發展,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要按規定程序報批。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大連金普新區建設發展的支持和指導,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布局、體制創新、對外開放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為大連金普新區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有關重大發展政策的落實工作,協調解決大連金普新區建設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

  設立並建設好大連金普新區,對於促進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深入推進面向東北亞區域開放合作具有重要意義。各有關方面要統一思想、密切配合、勇於創新、紮實工作,共同推動大連金普新區持續健康發展。

                               國務院

                             2014年6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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