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廣西憑祥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廣西憑祥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的批覆 國函〔2016〕141號 2016年8月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的批覆
國函〔2016〕141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批准設立廣西憑祥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的請示》(發改西部〔2016〕115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廣西憑祥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試驗區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西南部,與越南接壤,是我國對越及東盟開放合作的重要前沿。建設試驗區是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加快沿邊開發開放步伐、完善我國全方位對外開放格局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深化與越南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方面合作,把廣西建設成為我國面向東盟的國際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開放發展新的戰略支點,形成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有機銜接的重要門戶,促進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珠江—西江經濟帶建設和左右江革命老區振興,實現邊疆繁榮穩定發展。
二、試驗區建設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抓住國家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重大歷史機遇,充分發揮與越南相鄰及與東盟緊鄰的地理優勢,解放思想、先行先試,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着力創新體制機制,加強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促進投資貿易轉型升級,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將試驗區建設成為中越全面戰略合作的重要平台、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版的先行區、西南沿邊經濟發展的增長極、桂西南新的區域經濟中心、睦鄰安鄰富鄰的示範區和沿邊開發開放的排頭兵。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試驗區建設的組織領導,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有序有效推進試驗區建設發展。要認真做好試驗區建設總體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積極探索和推進多規合一。規劃建設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綜合規劃等相關規劃要求,着力優化空間布局,嚴格保護生態環境,切實節約集約利用資源。試驗區建設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要按規定程序報批。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大對試驗區建設的支持力度,在有關規劃編制、政策制定、資金投入、項目安排等方面給予積極指導和傾斜。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協調,深入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指導和幫助地方切實解決試驗區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為試驗區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綜合協調,對試驗區建設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適時開展階段性總結評估,重大問題和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
國務院
2016年8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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