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清理「三角債」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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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清理「三角債」工作的通知
國發〔1990〕19號
1990年3月2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0年/第7號

國務院關於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清理
「三角債」工作的通知

國發〔1990〕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當前,由於市場疲軟,產成品積壓,工交生產中流動資金不足的矛盾很尖銳,企業、單位之間互相拖欠貨款和前清後欠的情況十分嚴重,已成為影響當前生產正常進行的突出問題,也損害了社會信用。為了緩解這一矛盾,國務院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清理「三角債」工作。各地區、各部門的領導同志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把它作為治理整頓、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抓緊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欠工作的原則。清欠工作要與啟動、促進當前工交生產相結合,與貫徹國家產業政策、調整產業和產品結構相結合,與加強資金管理制度建設相結合,與推動搞活市場相結合。

二、方法和步驟。清欠工作採取條塊結合、自下而上的辦法進行。第一步,先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和基建、外貿、商業、物資等系統進行,由各地區、各部門自行組織清欠工作。結合最近發放各項貸款的情況,凡是建設資金和外貿、商業、物資系統收購資金已經到位的企業和單位,應立即付清拖欠生產企業的設備或原材料貨款。國家重點建設資金尚未到位的,財政、信貸等有關部門要及時如數撥付,不再增加新的拖欠。第二步,以被拖欠貨款較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為中心,組織跨省(區、市)的區域性清理。第三步,在區域性清理的基礎上進行全國範圍的清理。清欠工作爭取在今年七月底以前基本結束。

三、為清理「三角債」,銀行要投入一批啟動資金。

四、為解決前清後欠問題,各企業、各單位必須信守合同,嚴格執行財務結算紀律。從今年四月一日起,凡無理拖欠貨款的單位,要給收款單位支付日息3?的滯納金。

五、要加強對清欠工作的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清理「三角債」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後),負責組織領導全國清理「三角債」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臨時辦公室,設在國務院生產委員會,由有關部門選調人員組成,不另外增加機構和編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由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負責,吸收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清理「三角債」領導小組。國務院的有關管理部門也要由主要領導同志負責,成立清理「三角債」領導小組。

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按照以上要求,做好清理「三角債」的工作,搞活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的生產,以保證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地發展。

國 務 院
一九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國務院清理「三角債」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 鄒家華 國務委員兼國家計委主任

副組長 葉  青 國家計委副主任、國務院生產委員會主任

周正慶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

成 員  劉仲藜 財政部副部長

張世堯 商業部副部長

沈覺人 經貿部副部長

馬毅民 物資部副部長

劉廷煥 工商銀行副行長

周漢榮 建設銀行副行長

林中傑 農業銀行副行長

雷祖華 中國銀行副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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