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在瀋陽市、南京市建立台灣科技工業園的批覆
外觀
國務院關於在瀋陽市、南京市建立台灣科技工業園的批覆 國函〔1995〕87號 1995年9月1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在瀋陽市、南京市
建立台灣科技工業園的批覆
國函 〔1995〕87號
國務院台辦、國家科委:
你們《關於在瀋陽南湖科技開發區、南京浦口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立台灣科技工業園的請示》(國台文〔1995〕18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在瀋陽南湖科技開發區、南京浦口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各建立一個台灣科技工業園,其面積、規模不宜過大,由你們嚴格審定並報國務院備案。
二、兩個台灣科技工業園均享受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有關政策。
三、請你們按上述精神辦理並函復遼寧省、江蘇省人民政府。
國 務 院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九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