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增補焦裕祿烈士墓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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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增補焦裕祿烈士墓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國函〔2003〕45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3年4月3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3年/第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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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增補焦裕祿烈士墓為第五批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國函〔2003〕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焦裕祿烈士墓位於河南省蘭考縣,建於1966年。經國務院核定,增補焦裕祿烈士墓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現予公布。

國務院
二〇〇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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