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財貿法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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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財貿法規的通知
國發[1986]82號
1986年7月2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清理法規工作的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對一九四九年至一九八四年期間,經國務院(含政務院)發布或者批准發布的財政、金融、商業、審計、物價和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規和法規性文件(以下簡稱法規),已經清理完畢。共清理出應予廢止的法規一百零四件,經國務院法制局逐件複查和國務院審議,決定予以廢止(法規名稱見附件一)。   同時清理出來的財政、金融、商業、物價和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已被明令廢止的二十三件法規,以及由於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已經消失而自行失效的三百五十九件法規,也經國務院法制局作了複查,現在一併附後(法規名稱見附件二和附件三),以便各地區、各部門了解財貿法規的全面情況,利於工作。

  附件一:應予廢止的財政、金融、商業、審計、物價、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目錄(一百零四件)

  附件二:已明令廢止的財政、金融、商業、物價、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目錄(二十三件)

  附件三:自行失效的財政、金融、商業、物價、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目錄(三百五十九件)

  附件一:
  應予廢止的財政、金融、商業、審計、物價、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目錄(104件)
                  財            政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1    國務院關於改進基本    1958年6月25     1963年12月16日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基本
     建設財務管理制度的幾   日發布           建設撥款的幾項規定的通知》有新規定。
     項規定
 2    國務院關於改進基本    1959年5月20     1963年12月16日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基本
     建設財務管理制度的幾   日發布           建設撥款的幾項規定的通知》有新規定。
     項補充規定
 3    國務院關於改進農村    1959年5月26     1966年10月10日《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人民公社工商稅辦法的   日             對農村人民公社生產大隊所辦企業試行按比
     意見                         例稅率徵收工商所得稅的報告》有新規定。
 4    國務院關於酒精降價    1959年6月17     1972年3月30國務院發布的《工商稅條
     減稅問題的通知      日             例》(草案)有新規定。
 5    國務院關於試行「國    1961年11月17    1985年1月21日第6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
     營企業會計核算工作規   日             九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程(草案)的通知」                  和1984年4月24日財政部發布的《會計人員
     附:國營企業會計核算                 工作規則》有新規定。
     工作規程(草案)
 6    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    1962年4月10     1973年5月15日財政部發布的《國營工業
     福利補助費開支辦法的   日發布           交通企業若干費用開支辦法》有新規定。
     規定
 7    國務院財貿辦公室批    1962年4月11     1963年4月13日國務院發布的《關於調整
     轉財政部等部門關於對   日             工商所得稅負擔和改進徵收辦法的試行規
     城鄉手工業合作組織征                 定》有新規定。
     收所得稅問題的報告的
     通知
     附:財政部等部門關於
       對城鄉手工業合作
       組織徵收所得稅問
       題的報告
  8    會計人員職權試行條    1962年11月24    1978年9月12日國務院發布的《會計人員
     例            日國務院全體會       職權條例》有新規定。
                  議第122次會議
                  通過,1963年1
                  月3日國務院發布
 9    國務院關於調整工商    1963年4月13日    1985年4月11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
     所得稅負擔和改進徵收   發布            民共和國集體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有新
     辦法的試行規定                    規定。
10    國務院關於農村人民    1963年7月19日    1981年7月13日《國務院關於新擴大的
     公社和社員自留地開荒                 自留地、飼料地照征農業稅的通知》有新
     地免徵農業稅問題的批                 規定。
     復
11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    1963年12月9日    1965年2月20日《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
     於差旅費、會議費和小                 於差旅費、會議費開支的規定》和1984年
     單位伙食補貼等三個規定                11月7日《財政部關於縣以下小單位伙食
     的通知                        補貼標準由各地自行規定的通知》有新規
     附:財政部關於差旅費、                定。
       會議費和小單位伙食
       補貼等三個規定
12    國務院發布關於基本建  1963年12月16日    1979年11月8日經國務院批准,財政
     設撥款的幾項規定的通知                部、國家計委、國家建委發布的《基本建
     附:關於基本建設撥款的                設撥款暫行條例》有新規定。
       幾項規定
13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65年2月20日     1980年5月29日《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
     差旅費、會議費開支的規                於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
     定的通知                       旅費開支的規定》和1978年3月9日財政
     附:財政部關於差旅費、                部《關於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會議
       會議費開支的規定                 費開支的規定(試行)》有新規定。
14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65年3月22日     1979年11月8日國務院批准,財政部、
     改革基本建設財務撥款制                國家計委、國家建委發布的《基本建設撥
     度的報告的通知                    款暫行條例》有新規定。
     附:財政部關於改革基本
       建設財務撥款制度的
       報告
15     國務院關於恢復對華  1965年4月26日     1978年外貿部、財政部關於實施修訂的
     僑、港澳同胞和入境旅客                《關於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
     攜帶和郵遞進口的鐘、                 徵收進口稅辦法》的通知和1983年海關總
     表、自行車原來徵稅辦法                署《海關對回國探新華僑進出國境行李物
     的通知                        品的管理規定》有新規定。
16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65年7月3日      此通知發布不久,「文革」開始,此後
     農業稅報表問題的報告的                一直未按此辦法執行,現按1983年10月7
     通知                         日財政部發布的《關於單獨上報農業稅征
     附:財政部關於農業稅報                收結算表的通知》執行。
       表問題的報告
17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65年8月15日     1978年12月2日《國務院批准財政部關
     修訂農村社隊工商稅徵收                於減輕農村稅收負擔問題的報告》有新規
     辦法的報告的通知                   定。
     附:財政部關於修訂農村
       社隊工商稅徵收辦法
       的報告
18    國營工業、交通企業財  1965年11月30    1984年3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
     務管理的幾項規定(草   日國務院批准試行      業成本管理條例》有新規定。
     案)
19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66年10月4     1983年9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
     對農村人民公社、生產隊  日             部《關於調整農村社隊企業和基層供銷社
     所辦企業試行按比例稅率                繳納工商所得稅稅率的規定》有新規定。
     徵收工商所得稅的報告的
     通知
     附:財政部關於對農村人
       民公社、生產隊所辦
       企業試行按比例稅率
       徵收工商所得稅的報
       告
  附件一•(續一)
                  財            政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20    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貿易  1967年5月9日     1979年8月13日國務院發布的《關於非
     外匯分成辦法的通知                 貿易外匯留成試行辦法》有新規定
21    國務院關於外貿進出口  1967年6月15日    1979年8月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
     公司進出口商品的關稅停               計委、外貿部關於改進徵收關稅辦法和改
     征併入外貿利潤交庫問題               革海關體制的報告》有新規定。
     的批覆
22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70年4月13日    1977年11月13日《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
     下放工商稅收管理權的報               於稅收管理體制的請示報告》有新規定。
     告的通知
     附:財政部關於下放工商
       稅收管理權的報告
23    國務院轉發財政部、中  1970年6月11日    1972年4月18日《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
     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基建               於恢復建設銀行的報告》有新規定。
     撥款工作、改革建設銀行
     機構的報告的通知
     附:財政部、中國人民銀
       行關於加強基建撥款
       工作、改革建設銀行
       機構的報告
24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外  1972年3月29日    1979年12月21日國務院批准,財政部、
     交部、國務院辦公室關於               外交部、國務院辦公室發布的《關於修訂
     修訂三個外事費用開支標               三個外事費用開支標準的通知》 有新規
     準的請示報告的通知                 定。
     附:財政部、外交部、國
       務院辦公室關於修訂
       三個外事費用開支標
       準的請示報告
25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72年3月30日    1984年9月18日《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
     擴大改革工商稅制試點的               於在國營企業推行利改稅第二步改革的報
     報告的通知                     告的通知》有新規定。
     附:一、財政部關於擴大
       改革工商稅制試點的
       報告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
       工商稅條例(草案)
26    國務院批准財政部關於  1978年8月5日     1984年12月14日國家計委、財政部、中
     加強基本建設撥款管理工               國人民建設銀行發布的《關於國家預算內
     作的報告的通知                   基本建設投資全部由撥款改為貸款的暫行
     附:關於加強基本建設撥               規定》有新規定。
     款管理工作的報告
27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78年10月13日   1980年8月30日《國務院批轉中國銀行
     修訂短期外匯貸款辦法的               關於要求批准短期外匯貸款辦法的請示報
     報告和短期外匯貸款辦法               告》有新規定。
     的通知
     附:一、財政部關於修訂
       短期外匯貸款辦法的
       報告
     二、短期外匯貸款辦
       法
28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78年11月25日   1979年10月17日國務院批准,財政部發
     國營企業試行企業基金的               布的《關於改進國營企業提取基金辦法的
     規定的通知                     通知》有新規定。
     附: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
       試行企業基金的規定
29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78年12月2日    工商稅部分,被1981年1月31日國務院
     減輕農村稅收負擔問題的               發布的《關於調整農村社隊企業工商稅收
     報告的通知                     負擔的若干規定》及其補充規定代替;所
     附:財政部關於減輕農村               得稅部分被1983年9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
       稅收負擔問題的報告               轉發財政部《關於調整農村社隊企業和基
                               層供銷社繳納工商所得稅稅率的規定》代
                               替;農業稅部分,被1983年8月18日國務
                               院批准,財政部發布的《關於停止執行農
                               業稅起征點辦法的通知》代替。
30    國務院關於試行「收支  1979年7月13日    1985年3月20日《國務院關於實行「劃
     掛鉤、全額分成、比例包               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幹」財政管理
     干、三年不變」財政管理               體制的通知》有新規定。
     辦法的通知
     附:(1)關於試行「收
       支掛鉤、全額分成、
       比例包幹、三年不
       變」財政管理辦法的
       若干規定
       (2)關於試行「劃
       分收支,分級包幹」
       財政管理辦法的若干
       規定
31    國務院批轉輕工部、財  1979年11月13日   1984年9月18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
     政部關於糖料提價後降低               民共和國產品稅條例》(草案)有新規
     食糖稅率的報告的通知                定。
     附:關於糖料提價後降低
       食糖稅率的報告
32    國務院關於實行「劃分  1980年2月1日     1985年3月20日《國務院關於實行「劃
     收支、分級包幹」財政管               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幹」財政管理
     理體制的規定的通知                 體制的通知》有新規定。
     附:關於實行「劃分收
      支、分級包幹」財政
      管理體制的規定
33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80年8月26日    1983年8月18日國務院批准,財政部發
     執行農業稅起征點辦法的               布的《關於停止執行農業稅起征點辦法的
     情況報告的通知                   通知》有新規定。
     附:財政部關於執行農業
       稅起征點辦法的情況
       報告
34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80年12月30日   1984年9月18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
     進出口商品征免工商稅收               民共和國產品稅條例》(草案)和《中華
     的規定的通知                    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條例》(草案)有新規
     附:關於進出口商品征免               定。
       工商稅收的規定

附件一•(續二)

                  財            政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35    國務院關於調整農村社  1981年1月30日    1985年4月11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
     隊企業工商稅收負擔的若               民共和國集體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有新
     干規定                       規定。
36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81年8月10日    1984年9月18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
     機關、團體等單位所屬賓               民共和國營業稅條例》(草案)有新規定。
     館、飯店、招待所徵稅的
     規定的通知
     附:關於機關、團體等單
       位所屬賓館、飯店、
       招待所徵稅的規定
37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81年8月12日    1984年9月18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
     工業企業自銷產品徵收工               民共和國產品稅條例》(草案)和《中華
     商稅和利潤處理的規定的               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條例》(草案)及有關
     通知                        補充規定有新規定。
     附:關於工業企業自銷產
       品徵收工商稅和利潤
       處理的規定
38    國務院關於調整農村社  1982年3月18日    1985年4月11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
     隊企業工商稅收負擔的補  發布           民共和國集體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有新
     充規定                       規定
39    國務院關於改進「劃分  1982年12月4日    1985年3月20日《國務院關於實行「劃
     收支、分級包幹」財政管               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幹」財政管理
     理體制的通知                    體制的通知》有新規定。
40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83年4月24日    1984年9月18日《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
     利改稅工作會議的報告和               於在國營企業推行利改稅第二步改革的報
     《關於國營企業利改稅試               告的通知》有新規定。
     行辦法》的通知
     附:關於國營企業利改稅
       試行辦法
41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  1983年9月3日     1985年4月11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
     部關於調整農村社隊企業               民共和國集體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有新
     和基層供銷社繳納工商所               規定。
     得稅稅率的規定的通知
     附:關於調整農村社隊企
       業和基層供銷社繳納
       工商所得稅稅率的規
       定
42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83年10月29日   1984年9月18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
     對商品批發業務收入徵收               民共和國營業稅條例》(草案)有新規
     工商稅的報告的通知                 定。
     附:關於對商品批發業務
       收入徵收工商稅的報
       告

附件一•(續三)

                  金            融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43    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銀  1959年12月22日   已被中國人民銀行1984年2月27日關
     行關於進一步加強現金出               於印發《關於加強現金管理的幾項暫行規
     納計劃工作的報告的通知               定》和《現金收支計劃管理暫行辦法》的
                               通知代替。
44    國務院轉發中國人民銀  1960年1月4日     已被中國人民銀行1984年10月28日發布
     行《關於信貸管理體制問               的《信貸資金管理試行辦法》和1986年1
     題的報告》的通知                  月7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
     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信               暫行條例》代替
       貸管理體制問題的報
       告
45    國務院關於加強綜合財  1960年1月14日    已被國務院1983年發布的《國務院批轉
     政計劃工作的決定     發布           國家計委等部門關於編制綜合財政信貸計
                               劃的報告的通知》代替
46    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  1962年5月28日    已被1985年10月國務院發布的《工資基
     勞動部、財政部、人民銀               金暫行管理辦法》代替。
     行關於控制中央直屬單位
     工資基金計劃的情況和意
     見的報告的通知
47    個人、僑匯業、外國單  1965年12月19日   已被1981年12月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
     位申請非貿易外匯審批辦  國務院批准        《審批個人外匯申請施行細則》代替。
     法
48    國務院財貿辦公室關於  1965年3月23日    已被1984年10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
     改革計劃管理和貸款制度               的《信貸資金管理試行辦法》和國務院
     的請示的批覆                    1986年1月7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銀行管理暫行條例》代替。
49    國務院關於加強工資基  1972年6月9日     已被1985年9月24日國務院發布的《工
     金管理的通知                    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代替。
50    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銀  1982年7月14日   已被1986年1月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
     行關於人民銀行的中央銀               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代替。
     行職能及其與專業銀行的
     關係問題的請示的通知
51    政務院關於發放農業貸  1953年7月9日     已被1981農銀社字62號《中國農業銀行
     款的指示                      關於社隊貸款的若干規定》、1983年2月5
                               日《中國農業銀行關於信用社對雙包戶、
                               專業戶(重點戶)貸款的暫行規定》、1984
                               年5月14日《中國農業銀行關於幾個農村
                               信貸政策問題的通知》代替。
52    國務院關於糾正若干地  1956年7月7日     已被1984年農銀信字311號《中國農業銀
     區銀行、信用合作社在吸收              行關於加強農村存款工作的通知》、
     存款、擴大股金工作中強迫              [1983]中辦發51號《中共中央辦公廳、
     命令現象的指示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書記處農村政策研
                               究室等四部門<關于堅決糾正在徵購糧食
                               結算中藉機扣款的報告>》、[1984]人行
                               銀髮字42號《關於加強現金管理的幾項暫
                               行規定》、[1981]國發45號《國務院批轉中
                               國農業銀行關於處理農貸積欠、加強農貸
                               管理的報告》代替。

附件一•(續四)

                  商            業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53    國務院關於由國家計劃   1957年8月17    已被中共中央、國務院中發[1985]1號
     收購(統購)和統一收購  日發布          《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
     的農產品和其他物資不准               代替。
     進入自由市場的規定
54    國務院關於對防護用品   1957年10月14   已被勞動人事部、國家經委、商業部、
     的發放和管理進行整頓的  日            全國總工會聯合發文勞人護[1984]27號
     通知                        《關於改革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
                               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代替。
55    國務院關於改進城市、   1957年10月25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5]35號《國務院關
     工礦區豬肉供應的規定   日發布          於下達調整生豬和農村糧油價格方案的通
                               知》代替。
56    國務院關於實行棉籽短   1957年12月23   已被中共中央、國務院中發[1985]1號
     絨計劃收購和統一分配的  日            《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
     通知                        代替。
57    國務院關於農副產品、   1958年11月19   已被一九五九年國務院國五空字33號
     食品、畜產品、絲綢等商  日發布          《國務院批轉關於商品分級管理辦法的報
     品分級管理辦法的規定                告的通知》代替。
58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   1958年12月29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1]151號《國務院批
     進一步加強蔬菜生產供應  日            轉商業部關於九個城市蔬菜座談會紀要的
     工作的指示                     通知》代替。
59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   1959年2月12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4]92號《國務院批
     商品分級管理辦法的報告  日            轉商業部關於當前城市商業體制改革若干
     的通知                       問題的報告的通知》和國發[1984]96號
     附:關於商品分級管理辦               《國務院批轉國家體改委、商業部、農牧
       法的報告                    漁業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商品流通工作
                               的報告的通知》代替。
60    國務院關於將商業部系   1959年5月26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4]92號《國務院批
     統二級批發站立即收歸省  日            轉商業部關於當前城市商業體制改革若干
     商業廳領導的通知                  問題的報告的通知》代替。
61    國務院關於提高糧食統   1961年4月4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5]35號《國務院關
     購價格的通知       日            於下達調整生豬和農村糧油價格方案的通
                               知》代替。
62    國務院關於提高油脂油   1961年4月4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5]35號《國務院關
     料統購和統銷價格的通知  日            於下達調整生豬和農村糧油價格方案的通
                               知》代替。
63    國務院關於商業部系統   1962年5月5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4]82號《國務院批
     恢復和建立各級專業公司  日發布          轉商業部關於當前城市商業體制改革若干
     的決定                       問題的報告的通知》代替。
64    國務院關於收購農副產  1962年5月31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73]33號《國務院批
     品獎售辦法的幾項通知                轉國家計委實行農副產品統一獎售辦法的
                               通知》和國務院國發[1984]96號《國務院
                               批轉國家體改委、商業部、農牧漁業部關
                               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報告的
                               通知》兩個文件代替。
65    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  1963年1月22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1]113號《國務院
     商業部、對外貿易部、民               批轉全國民族貿易和民族用品生產工作會
     委黨組關於第五次民族貿               議紀要的通知》代替。
     易工作會議情況的報告的
     通知
     附:商業部黨組、對外貿
       易部黨組、民族事務
       委員會黨組關於第五
       次民族貿易工作會議
       情況的報告
66    國務院關於收購籽棉和  1963年8月15日    已被國家經委、商業部、農牧漁業部經
     皮棉若干問題的規定    發布           農[1984]721號《關於搞好棉花加工問題
                               的通知》代替。
67    國務院關於加強酒類專  1963年8月22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78]59號《國務院批
     賣管理工作的通知                  轉商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加強酒
                               類專賣管理工作的報告的通知》代替。
68    國務院關於調整城鎮居  1964年4月7日     已被國務院(65)國糧字245號《關於
     民食油供應定量的通知                 提高非農業人口食油供應定量標準的通
                               知》代替。
69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全  1964年6月26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2]25號《國務院批
     國手工業合作總社關於改               轉國家經委、國家計委關於抓好小商品中
     進三類日用工業品經營方               小農具生產和供應的意見的通知》代替。
     針和流通形式的意見的通
     知
     附:商業部、全國手工業
       合作總社關於改進三
       類日用工業品經營方
       針和流通形式的意見
70    國務院關於提高非農業  1964年11月3日    已被國務院(65)國糧字245號《國務
     人口食油供應定量標準的               院關於提高非農業人口食油供應定量標準
     通知                        的通知》代替。
71    國務院批轉農業部、全  1965年5月3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73]33號《國務院批
     國供銷合作總社麻類生產               轉國家計委關於實行農副產品統一獎售辦
     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法的通知》代替。
     附:麻類生產座談會紀要
72    國務院批轉糧食部、總  1965年6月1日     已被糧食部、總後勤部(79)糧儲字第
     後勤部修訂的《軍用戰備               96號《國家儲備糧油管理辦法》代替。
     糧、油、馬草管理暫行辦
     法》的通知
     附:軍用戰備糧、油、馬
       草管理暫行辦法
73    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  1965年9月21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78]16號《國務院
     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關               批轉供銷合作總社關於進一步貫徹執行周
     於廢舊物資工作情況的報               總理對廢舊物資工作題詞的請示報告》代
     告的通知                      替。
     附:供銷合作總社黨組關
       於廢舊物資工作情況
       的報告

附件一•(續五)

                  商            業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74    國務院批轉全國供銷合  1965年12月17日   已被商業部、財政部(84)商財聯字第
     作總社關於改革供銷合作               43號《關於改革各級供銷社財務管理制度
     社財務管理體制的報告的               的聯合通知》和商業部(84)商財字第44
     通知                        號《關於改革各級供銷合作社財務管理體
     附:供銷合作總社關於改               制和盈餘分配的規定》代替。
       革供銷合作社財務管
       理體制的報告
75    國務院關於調整僑匯糧  1966年3月30日    已被商業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僑
     食供應標準的通知                  務辦公室(78)商特聯字第56號(78)銀
                               外字第166號(78)僑內字第67號《關於僑
                               匯物資供應座談會紀要的通知》代替。
76    國務院關於穩定農民糧  1968年1月27日    已被中共中央中發[1971]50號《關於繼
     食負擔一定三年政策在一               續實行糧食徵購任務一定五年的通知》代
     九六八年繼續延用一年的               替。
     通知
77    國務院轉發全國供銷合  1970年3月31日    已被石化部、鐵道部、交通部、供銷合
     作總社軍代表關於改革化               作總社(77)供銷農聯字235號《關於頒
     肥、農藥分配體制問題的               發新建十八個大化肥廠產品分配、收購、
     報告的通知                     運輸暫行辦法的通知》和供銷合作總社
     附:供銷合作總社軍代表               (77)供銷農字第341號《關於印送國務院
       關於改革化肥、農藥               領導同志審批的關於調整化肥、農藥採購
       分配體制問題的報告               供應管理體制的報告和影印件的函》代替。
78    國務院轉發農林部、衛  1971年3月23日    已被農牧漁業部、衛生部一九八二年六
     生部、商業部關於安全使               月五日頒發的《農藥安全使用規定》代
     用農藥問題的報告的通知               替。
     附:農林部、衛生部、商
       業部關於安全使用農
       藥問題的報告
79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  1972年5月23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1]113號《國務院
     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生產和               批轉全國民族貿易和民族用品生產工作會
     供應情況的報告的通知                議紀要的通知》代替。
     附:商業部關於少數民族
       特需商品生產和供應
       情況的報告
80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  1973年6月13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78]16號《國務院
     廢舊物資回收利用情況和               批轉供銷合作總社關於進一步貫徹執行周
     意見的報告的通知                  總理對廢舊物資工作題詞的請示報告》代
     附:商業部關於廢舊物資               替。
       回收利用情況和意見
       的報告
81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認  1973年10月8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3]177號《國務
     真執行棉紗棉布及主重針棉              院批轉商業部關於全國臨時免收布票和
     織品統購統銷政策的意見的              明年不發布票的請示的通知》代替。
     通知
     附:商業部關於認真執行棉
       紗棉布及主要針棉織品
       統購統銷政策的意見
82    國務院關於棉花生產幾項  1978年4月4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3]51號《國務院
     政策規定的通知                   批轉農業部、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一
                               九八二年化肥分配問題的請示通知》代
                               替。
83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   1978年9月9日    已被國務院[1985]98號《國務院批轉商
     北方秋菜收運供應工作會               業部、農牧漁業部、國家物價局關於做好
     議的匯報提綱的通知                 城市蔬菜產銷工作報告的通知》代替。
     附:商業部關於北方秋菜
       收運供應工作會議的
       匯報提綱
84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國  1978年12月25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79]230號《國務
     家物價總局關於友誼商店               院批轉國家物價總局、商業部、旅遊總局
     供應外賓糧油、副食品實               關於涉外價格座談會情況的報告的通知》
     行優質優價原則的報告的               代替。
     通知
     附:商業部、國家物價總
       局關於友誼商店供應
       外賓糧油、副食品實
       行優質優價原則的報
       告
85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  1979年10月17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4]92號、96號
     當前商業工作幾點意見的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當前城市商業體
     報告的通知                     制改革若干問題的報告的通知》和《國務
     附:商業部關於當前商業               院批轉國家體改委、商業部、農牧漁業部
       工作幾點意見的報告               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報告
                               的通知》代替。
86    國務院關於加強茶葉工  1981年4曰24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4]75號《關於調
     作的通知                      整茶葉購銷政策和改革流通體制意見的報
                               告的通知》代替。
87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無定  1981年9月18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4]146號《關於加
     購基數的單位和個人交售               強棉花產銷綜合平衡的通知》代替。
     的棉花獎售糧食的通知
88    國務院批轉全國供銷合  1981年7月28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3]170號《國務
     作總社關於當前農副產品               院批轉商業部關於調整農副產品購銷政策
     收購幾個問題的報告的通               組織多渠道經營的報告的通知》代替。
     知
     附:供銷合作總社關於當
       前農副產品收購幾個
       問題的報告
89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  1983年10月29日   已被中共中央、國務院[1985]1號
     調整農副產品購銷政策組               《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
     織多渠道經營的報告的通               代替。
     知
     附:商業部關於調整農副
       產品購銷政策組織多
       渠道經營的報告
90    國務院關於穩定和發展  1984年4月5日     已被國務院國發[1985]35號《關於下
     生豬生產的指示                   達調整生豬和農村糧油價格方案的通知》
                               代替。
91    國務院關於做好夏季糧  1984年5月23日    已被中共中央、國務院[1985]1號《關於
     油徵購和銷售工作的通知               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代替。

附件一•(續六)

                  審            計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92    國務院批轉審計署關於  1983年8月20日    已被1985年8月29日《國務院關於
     開展審計工作幾個問題的               審計工作的暫行規定》代替。
     請示的通知
     附:審計署關於開展審計
       工作幾個問題的請示
                   物       價
93    國務院關於物價管理的  1963年4月13日發    已被1982年8月6日國務院發布的
     試行規定         布             《物價管理暫行條列》代替。
94    國務院關於進口商品統  1963年12月17日發   已被國發[1984]122號《國務院批
     一作價辦法的暫行規定   布             轉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貿易體制
                                改革意見的報告的通知》、國家物
                                價局(1985)價涉字140號印發《一
                                九八五年從資本主義市場進口商品國
                                內作價的意見》的通知和國辦發
                                [1985]37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物
                                價局《關於從朝鮮、羅馬尼亞等國進
                                口商品國內作價問題報告的通知》代
                                替。
95    國務院財貿辦公室關於  1964年9月8日國     已被國發[1979]98號《國務院轉發
     供應外國旅客商品的價格  務院批准發布        國家計委關於進一步辦好友誼商店的
     和貨源等問題的暫行規定                若干意見的通知》代替。
96    國務院關於引進技術的  1979年8月9日      已被國發[1984]122號《國務院批
     國內作價辦法的通知                  轉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貿易體制改革
                                意見的報告的通知》、國家物價局
                                (1985)價涉字140號印發《一九八
                                五年從資本主義市場進口商品國內作
                                價的意見》的通知和國辦發[1985]37
                                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物價局《關
                                於從朝鮮、羅馬尼亞等國進口商品國
                                內作價問題報告的通知》代替。
97    農副產品議購議銷價格   1981年7月30日    已被1984年《國務院批轉國家體改委、
     暫行管理辦法        國務院批准試行      商業部、農牧漁業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農
                                村商品流通工作報告的通知》和中共中
                                央、國務院[1985]1號文件《關於進一
                                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的通知》代
                                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98    機關、國營企業、合作   1950年9月27日政   已被1981年12月23日公布的《中華人
     社簽訂合同契約暫行辦法  務院財經委員公發布     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代替。
99    國務院轉發中央工商行  1957年1月17日     已被1982年8月23日公布的《中華人
     政管理局關於實行商標全                民共和國商標法》代替。
     面註冊的意見的通知
     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
       關於實行商標全面注
       冊的意見
100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   1963年3月3日     已被1983年2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
     嚴格管理大中城市集市貿                《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代替。
     易和堅決打擊投機倒把的
     指示
101   國務院關於打擊投機倒   1963年3月25日    已被1984年2月25日《國務院關於合
     把和取締私商長途販運的                作商業組織和個人販運農副產品若干問
     幾個政策界限的暫行規定                題的規定》、1984年2月27日《國務院
                                關於農民個人或聯戶購置機動車船和拖
                                拉機經營運輸業的若干規定》代替。
102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   1964年11月12日  已被1983年2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城
     加強市場管理嚴厲打擊投                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代替。
     機倒把活動的通知
103   國務院批轉中央工商行   1966年4月7日     已被1982年8月23日公布的《中華人
     政管理局關於改進商標管                民共和國商標法》代替。
     理工作的報告的通知
     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
       關於改進商標管理工
       作的報告
104   國務院關於加強市場管   1981年1月7日      已被《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
     理、打擊投機倒把和走私                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國務院
     活動的指示                      關於農民個人或聯戶購置機動車船和拖
                                拉機經營運輸業的若干規定》、《國務
                                院關於農村個體工商業的若干規定》和
                                《國務院關于堅決制止就地轉手倒賣活
                                動的通知》等法規性文件代替。



  附件二:
  已明令廢止的財政、金融、商業、物價、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目錄(23件)
                  財         政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1   貨物稅暫行條例       1950年12月15日   1958年9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01
                  政務院第63次政務     次會議原則通過、國務院發布的《工商統
                  會議修正通過,同      一稅條例》(草案)中已明令廢止。
                  年12月19日發布
 2   工商業稅暫行條例      1950年12月15日   1958年9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01
                  政務院第63次政務     次會議原則通過、國務院發布的《工商統
                  會議修正通過,同      一稅條例》(草案)中已明令廢止。
                  年12月19日發布
 3   中央金庫條例        1950年3月3日     1985年7月2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
                  政務院第22次政務     民共和國國家金庫條例》中已明令廢止。
                  會議通過發布
 4   印花稅暫行條例       1950年12月15    1958年9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01
                  日政務院第63次      次會議原則通過、國務院發布的《工商統
                  政務會議通過,       一稅條例》(草案)中已明令廢止。
                  同年12月19日
                  發布
 5   利息所得稅暫行條例     1950年12月15    1959年1月6日國務院《關於從1959年
                  日政務院第63次      起停止徵收存款利息所得稅的批覆》中已
                  政務會議通過,同年12   明令廢止。
                  月19日發布
 6    國營企業決算報告編送   1952年1月26     1955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布《國營企業
     暫行辦法         日政務院財經委       決算報告編送辦法》中已明令廢止。
                  員會發布
 7    商品流通稅試行辦法    1952年12月26    1958年9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01次
                  日政務院第164      會議原則通過、國務院發布的《工商統一稅
                  次政務會議核        條例》(草案)中已明令廢止。
                  准,同年12月31
                  日政務院財經委
                  員會發布
 8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   1953年2月7      1955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
     國營企業決算報告編送暫  日             決算報告編送辦法》中已明令廢止。
     行辦法的補充規定的通知
 9    政務院關於國營企業決   1953年7月21     1955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
     算報告編送暫行辦法的幾  日             決算報告編送辦法》中已明令廢止。
     項補充規定的通知
 10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   1953年11月17    1958年5月22日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實行
     國營企業提用企業獎勵基  日發布           利潤留成制度的幾項規定》中已明令廢止。
     金的臨時規定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11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   1980年5月29日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於1985年11月19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                日發布的《關於統一修訂<關於國家機
     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                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
     規定的通知                      的規定>的通知》中已明令廢止。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1985年 1984年10月27    1984年11月27日國務院重新發布的《中
     國庫券條例         日國務院發布       華人民共和國1985年國庫券條例》中已明
                                令廢止。

附件二•(續一)

                  金            融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13   國務院對中國人民銀行   1962年1月3日     1983年6月15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
     《關於加強金銀配售管                 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中已明令廢止。
     理、制止企業不合理使
     用、出售金銀問題的報
     告》的批示
     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
       強金銀配售管理制止
       企業不合理使用出售
       金銀問題的報告
 14   政務院財經委員公關於   1949年12月23日   1958年7月5日《國務院關於改進保險
     國營公營企業必須向中國                工作管理制度的規定》中已明令廢止。
     人民保險公司進行保險的
     指示
 15   財產強制保險條例     1951年4月24     1958年7月5日《國務院關於改進保險
                  日政務院財經委       工作管理制度的規定》中已明令廢止。
                  員會發布
 16   船舶強制保險條例     1951年4月24     1958年7月5日《國務院關於改進保險
                  日政務院財經委       工作管理制度的規定》中已明令廢止。
                  員會發布
 17   鐵路車輛強制保險條例   1951年4月24     1958年7月5日《國務院關於改進保險
                  日政務院財經委       工作管理制度的規定》中已明令廢止。
                  員會發布
                   商       業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18   國務院批轉糧食部、總   1964年5月14日    1965年6月1日《國務院批轉糧食部、
     後勤部制定的《戰備糧、                總後勤部修訂的<軍用戰備糧、油、馬草
     油、馬草管理暫行辦法》                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已明令廢止。
     的通知
     附:戰備糧、油、馬草管
       理暫行辦法
                物       價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19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   1958年4月11     1963年4月13日《國務院關於物價管理
     物價管理權限和有關商業  日發布           的試行規定》中已明令廢止。
     管理體制的幾項規定
 20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   1958年10月18    1963年4月13日《國務院關於物價管理
     市場物價分級管理的規定  日發布           的試行規定》中已明令廢止。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21   商標註冊暫行條例     1950年8月28     1963年4月10日國務院發布的《商標管
                  日政務院發布        理條例》中已明令廢止。
 22   商標註冊暫行條例實施   1950年9月29     1963年4月10日國務院發布的《商標管
     細則           日政務院財經委       理條例》中已明令廢止。
                  員會發布
 23   工商企業登記管理試行   1962年12月30    1982年8月9日國務院發布的《工商企
     辦法           日國務院發布        業登記管理條例》中已明令廢止。



  附件三:
  自行失效的財政、金融、商業、物價、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目錄(359件)
                財  政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1    1950年第一期人民勝利折實公債條例       1949年12月16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日政務院第11次
                              政務會議通過發
                              布
 2    政務院關於1949年財政決算及1950年預    1949年12月27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算編制的指示                   日
 3    政務院關於發行1950年第一期人民勝利      1949年12月30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折實公債的指示                  日
 4    全國稅政實施要則                 1950年1月27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日政務院第17次     定,自行失效。
                              政務會議通過,
                              1月31日發布
 5    政務院關於新解放區土地改革及徵收公        1950年2月28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糧的指示                     日            效。
 6    公營企業繳納工商業稅暫行辦法           1950年3月3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政務院第22次政務會   定,自行失效。
                              議通過發布
 7    政務院關於統一國家財政經濟工作的決        1950年3月3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定                        日政務院第22次     定,自行失效。
                              政務會議通過發布
 8    政務院關於統一管理1950年度財政收支      1950年3月24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的決定                      日政務院第25次
                              政務會議通過發布
 9    政務院關於統一國家公糧收支保管調度        1950年3月24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的決定                      日政務院第25次     定,自行失效。
                              政務會議通過發
                              布
 10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加強公糧保管工        1950年4月11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作的指示                     日            規定,自行失效。
 11   政務院關於1950年新解放區夏征公糧的      1950年5月30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決定                       日政務院第34次
                              政務會議通過發
                              布
 12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減半徵收鹽稅的        1950年6月1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決定                       日發布          定,自行失效。
 13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為謝絕捐獻人民勝利        1950年6月發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折實公債的通令                  布            效。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14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調整稅收實行日       1950年6月29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期的通知                                  規定,自行失效。
 15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國營貿易公司納       1950年7月發布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稅問題的幾項決定                              定,自行失效。
 16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組織夏征公糧運       1950年7月7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輸入庫工作的指示
 17   政務院關於新解放區徵收農業稅的指示       1950年9月8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政務院第49次政務     效。
                             會議通過
 18   政務院關於調整財政收支米價的決定        1950年9月20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發布            效。
 19   政務院關於編造1951年度財政收支預算     1950年9月27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的指示
 20   政務院關於《新解放區農業稅暫行條        1950年10月7日     適用期已過, 自行失效。
     例》第四條第三、四項在老解放區亦可適      發布
     用的通令
 21   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設置財政檢查機構       1950年10月12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辦法                      政務院批准,同年       定,自行失效。
                             11月15日發布
 22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統一整理公私合       1950年10月13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營企業公股的決定                日發布            效。
 23   淡水漁業用鹽臨時配、售管理辦法         1950年11月18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日政務院財經委        定,自行失效。
                             員會批准試行
 24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公私立醫院診所       1950年11月25     適用期已過, 自行失效。
     免納工商業稅辦法的規定             日發布
 25   政務院關於決算制度、預算審核、投資       1950年12月1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的施工計劃和貨幣管理的決定           日政務院第61次       定,自行失效。
                             政務會議通過發
                             布
 26   工商業稅民主評議委員會組織通則         1950年12月15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日政務院第63次       效。
                             政務會議通過,
                             同年12月19日發
                             布
 27    稅務複議委員會組織通則            1950年12月15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日政務院第63次        效。
                             政務會議通過,
                             同年12月19日發
                             布
 28   政務院關於1950年度財政收支進行年終    1950年12月27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清理決算的指示
 29   政務院關於管制美國在華財產凍結美國      1950年12月2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在華存款的命令                 發布
 30   企業中公股公產清理辦法            1951年1月5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政務院第66次政        效。
                             務會議通過
 31   政務院關於國營企業會計制度應由中央      1951年1月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各主管部門統一制定後報經財政部審查的      發布
     通令
 32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長江以南地區豬      1951年1月12日     適用已過,自行失效。
     鬃南運須採運照制度的規定             發布
 33   國營企業提用企業獎勵基金暫行辦法       1951年1月1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發布
 34   特種消費行為稅暫行條例            1951年1月1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發布
 35   私鹽查緝處理暫行辦法             1951年1月2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財經委員
                             會發布

附件三•(續一)

                  財            政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36   政務院關於財政分級後幾個重要問題規      1951年3月1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定的令                     發布
 37   政務院關於1951年度財政收支系統劃分    1951年3月2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的決定                      發布
 38   政務院關於進一步整理城市地方財政的      1951年3月31日     一次性規定,自行失效。
     決定                      發布
 39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查獲走私豬鬃提      1951年4月27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獎的補充辦法                  發布             效。
 40   政務院關於劃分中央與地方在財政經濟      1951年5月2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工作上管理職權的決定              發布
 41   政務院關於1951年夏季徵收公糧工作的    1951年5月2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指示                      發布
 42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保險業書立之保      1951年5月2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單及暫保單改按定額貼花的規定          發布
 43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國營企業清理資      1951年6月1日      適應解放初期情況的一次
     產核定資金的決定                發布             性規定,自行失效。
 44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財政收支系統劃      1951年6月1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分後各級中央金庫兼理地方金庫事宜的決      發布
     定
 45   政務院關於1951年農業稅收工作的指示    1951年6月2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46   國營企業資產清理及估價暫行辦法        1951年7月31日     適應解放初期情況的一次
                             政務院財經委員        性規定,自行失效。
                             會發布
 47   國營企業資金核定暫行辦法           1951年7月31日     適應解放初期情況的一次
                             政務院財經委員        性規定,自行失效。
                             會發布
 48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接受敵偽官辦合      1951年10月16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作社的處理辦法                 發布             效。
 49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接受敵偽官辦合      1951年12月15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作社的補充辦法                 發布             效。
 50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地方工業利用清      1951年12月24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倉物資付款辦法的通知                             定,自行失效。
 51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由蘇聯及新民主      1951年12月27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主義國家進口貨物集中納稅及劃撥結算辦      發布             定,自行失效。
     法
 52   全國清產核資委員會關於國營企業在增      1951年12月28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產節約運動中展開核定資金工作的指示                      定,自行失效。
 53   1952年度企業財務收支計劃編審辦法     1951年2月22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財經委員
                             會發布
 54   1952年度國營企業提繳利潤辦法       1951年2月2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財經委員
                             會發布
 55   1952年度國營企業提繳折舊辦法       1952年2月2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財經委員
                             會發布
 56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修正貨物稅評價      1952年3月4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的調整幅度為百分之五的命令           發布             定,自行失效。
 57   政務院關於統一處理機關生產的決定       1952年3月12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發布             效。
 58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1952年棉糧比價    1952年3月12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及棉田的公糧負擔的指示
 59   企業部門呆滯材料與超額特殊儲備材料      1952年3月17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處理辦法                    政務院財經委員        定,自行失效。
                             會發布
 60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私營企業重估財      1952年3月30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產結束後帳外財產之處理問題的批覆                       效。
 61   政務院關於追繳貪污分子贓款贓物的規      1952年3月3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定                       發布
 62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國、公營企業必      1952年5月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須依照稅法規定向稅務機關造送報表的通
     知
 63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復同意所擬稅務部門      1952年5月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檢查公營企業帳冊的幾項辦法先行試辦由
 64   企業部門呆滯材料與超額特殊儲備材料      1952年5月13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處理辦法的修正條文               政務院財經委員        定,自行失效。
                             會發布
 65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加速處理清倉物      1952年5月13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資的決定                    發布             定,自行失效。
 66   中央節約檢查委員會關於結束「五反」      1952年6月發布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運動追繳財物的具體手續及入庫辦法的規                     定,自行失效。
     定
 67   政務院關於結束「五反」運動中幾個問      1952年6月13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題的指示                                   定,自行失效。
 68   政務院關於1952年農業稅收工作的指示    1952年6月1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69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企業處理呆滯材      1952年7月14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料中國防專用物資調撥之清算辦法的補充      發布             定,自行失效。
     規定
 70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企業訂購貨物       1952年8月5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預收定金」問題的指示                            定,自行失效。
 71   全國核資委員會關於處理呆滯材料所納      1952年8月5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稅款可作為處理呆滯材料費用辦理的通知                     定,自行失效。
 72   基本建設撥款暫行辦法             1952年8月1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財經委員
                             會發布
 73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基本建設財務計      1952年8月1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劃交由中央財政部審核批准並重申撥款預
     付原則的通知
 74   受災農戶農業稅減免辦法            1952年8月1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發布

附件三•(續二)

                  財            政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75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清產核資後呆滯      1952年8月26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材料處理的提獎問題的指示                           定,自行失效。
 76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財務管理上的幾      1952年10月7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個問題的批覆                                 定,自行失效。
 77   政務院關於1953年度各級預算草案編制    1952年11月22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辦法的通知
 78   政務院關於頒發省(市)以上各級人民      1952年12月27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府財經機關與國營財經企業部門監察室       發布
 79   國營企業清產核資後未使用及不需用固      1952年12月30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定次產處理辦法                 政務院財經委員        定,自行失效。
                             會發布
 80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稅制若干修正及      1953年12月3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實行日期的通告                 發布
 81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國營企業1953年    1953年1月1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度計劃中附加工資內容和計算方法的規定      發布
 82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規定鐵路局留用      1953年1月22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土地征、免農業稅的辦法及耕種鐵路土地
     承種書格式的通知
 83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修正稅制後國營      1953年2月2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企業納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           發布
 84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公私合營企業定      1953年2月24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義問題的通知                                 效。
 85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訂購貨物預收定      1953年4月2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金問題的統一解釋的通知
 86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1953年提向蘇聯    1953年5月1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的零星訂貨解決辦法的通知
 87   政務院關於1953年農業稅工作的指示     1953年6月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第181次
                             政務會議通過
 88   政務院關於處理1953年國營企業工資及    1953年8月1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年終雙薪問題的指示
 89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為轉飭所屬企業單位      1953年11月7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向稅務機關提供1954年計劃數字
 90   政務院關於編造1954年預算草案的指示    1953年11月1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91   1954年國家經濟建設公債條例        1953年12月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發布
 92   政務院關於發行1954年國家經濟建設公    1953年12月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債的指示
 93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工會基層組織脫      1954年3月17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產幹部的醫藥和福利費用的開支及工會經
     費不敷開支的工資部分可否由企業補助問
     題的批覆
 94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國營重工業廠、      1954年4月17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礦連續生產的中間產品徵稅免稅補充規定
     的通知
 95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同意中央財政部關於      1954年5月2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
     國營企業未使用及不需用固定資產轉移、                    效。
     調撥處理手續函
 96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轉發財政部關於昌       1954年8月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都、玉樹、西康藏族自治區工商稅收問題
     的試行規定的通知
     附:財政部關於昌都、玉樹、西康藏族自
       治區工商稅收問題的試行規定
 97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復陝西省財政廳關於      1954年8月26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免納契稅範圍問題的函                            效。
 98   國務院關於發行1955年國家經濟建設公    1954年12月21日    適自期已過,自行失
     債條例的指示                                效。
 99   國務院關於編造1955年預算草案的指示    1954年12月22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100   國務院第五、七辦公室關於國營農場繳      1955年2月22日發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納農業稅的規定。               布
101   國務院關於公安部門所屬勞改農場暫可      1955年5月5日      適用期已達,自行失效。
     一律免納農業稅問題的通知
102   國務院關於土地的移轉及契稅工作的通      1955年5月7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知                                     效。
103   國營企業、合作社經營糧食納稅簡化辦      1955年6月23日國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法                      務院批准,同年7月
                            7日財政部發布
104   國務院關於對合作社不應進行減稅優待      1955年7月7日發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的規定                    布
105   國營企業一九五四年超計劃利潤分成和      1955年8月1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使用辦法                    國務院發布
106   國務院第五辦公室批轉財政部關於對私      1955年9月17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營商業改造中徵稅問題的意見的報告的通                    效。
     知
     附:財政部關於對私營商業改造中徵稅
       問題的意見的報告
107   國務院關於編造1956年國家預算草案的    1955年11月2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指示
108   國務院轉發財政部關於工商稅制建設和      1956年1月1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對國營企業推行周轉稅等問題的請示報告
     的通知
     附:財政部關於工商稅制建設和對國營企
       業推行周轉稅等問題的請示報告
109   國務院關於發布《基本建設撥款暫行條      1956年2月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例》(草案)的通知
     附:基本建設撥款暫行條例(草案)
110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1956年農業稅收    1956年7月1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工作中幾個問題的請示的通知
     附:財政部關於1956年農業稅收工作中
        幾個問題的請示
111   國務院第五辦公室關於國營農場和地方      1956年7月2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國營農場徵收或免徵農業稅問題的通知

附件三•(續三)

                  財            政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112   國務院第五、八辦公室關於轉發財政部      1956年8月3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對私營工商業在改造過程中交納工商業稅的                    效。
     暫行規定的通知
     附:財政部對私營工商業在改造過程中交納
       工商業稅的暫行規定
113   國務院關於1956年國營企業超計劃利潤分   1956年10月1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成和使用的規定                發布
114   國務院關於新辟和移植桑園、果園、茶園     1956年11月2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和其它經濟林木減免農業稅問題的規定      發布
115   國務院關於編造1957年國家預算草案的指   1956年12月2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示
116   國務院關於廢止商品流通稅、貨物稅出口     1957年2月7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退稅辦法的批覆
117   國務院關於向農民推銷1957年國家經濟建   1957年2月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設公債工作的指示
118   國務院第五、八辦公室同意財政部所提關     1957年4月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於改進小商小販納稅辦法的意見
119   國務院關於取消工商業稅暫行條例第10條    1957年4月2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所得稅減稅的規定的決議            國務院全體會議第
                            47次會議通過
120   國務院第五辦公室關於對供銷合作社徵收     1957年5月10日     1985年後,縣以上供銷合
     所得稅問題的批覆                              作社機構幾經變更,該規定
                                           自行失效。
121   國務院關於預辦1954-1957年國家公債  1957年7月1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還本付息辦法                 發布
122   國務院關於農業稅夏征工作問題的通知      1957年8月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123   國務院關於基本建設上年應完未完工程結     1957年10月3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轉問題的決定                 發布
124   國務院關於編制1958年國家預算草案的指   1957年11月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示
125   國務院關於發行1958年國家經濟建設公債   1957年12月2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的指示
126   國務院關於輕工業利用新資源(或代用      1958年2月1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品)試製產品的財務問題的通知
127   國務院轉發財政部關於節減1958年行政管   1958年2月2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理費的報告的通知
     附:財政部關於節減1958年行政管理費的報
       告
128   國務院關於地方財政的收支範圍、收入項     1958年4月11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目和分成比例改為基本上固定五年不變的通                   定,自行失效。
     知
129   國務院關於實行企業利潤留成制度的幾項 1958年5月22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規定                      發布
130   國務院轉發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關     1959年2月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於國營企業流動資金改由人民銀行統一管理
     的補充規定的通知
     附: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關於國營企
       業流動資金改由人民銀行統一管理的補
       充規定
131   國務院關於轉發財政部關於目前企業財務     1959年3月2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工作中存在的幾個問題的報告的通知
     附:財政部關於目前企業財務工作中存在的
       幾個問題的報告
132   國務院關於凍結、清理機關團體在銀行的     1960年12月20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存款和企業專項存款的指示                          定,自行失效。
133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壓縮社會集團購買力的     1961年1月23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決定                     發布             定,自行失效。
134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壓縮和控制社會集團購     1962年3月31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買力的緊急通知                               定,自行失效。
135   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財政管理的決定       1962年4月21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發布             定,自行失效。
136   國務院批轉國務院農林辦公室、農墾部、     1962年5月9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解決農墾系統所                   定,自行失效。
     屬企業資金問題的報告的通知
     附:國務院農林辦公室、農墾部、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解決農墾系統所屬企
       業資金問題的報告
137   國務院關於農業生產資金問題的通知       1962年8月28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定,自行失效。
138   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令年增     1962年10月1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加和預付一部分財政支出,用於農業、水利
     建設和輕工業增產措施的報告的通知
     附: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今年增加和預付
       一部分財政支出,用於農業、水利建設
       和輕工業增產措施的報告
139   國務院關於當前財政金融方面若干問題的     1962年11月19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通知                                    定,自行失效。
140   國務院關於當前緊縮財政支出、控制貨幣     1962年2月10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投放的補充規定                發布             定,自行失效。
141   國務院關於1963年預算管理制度的幾項規   1963年1月2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定                      發布
142   國務院關於1963年繼續嚴格控制社會集團   1963年1月2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購買力的通知
143   國務院批轉國家經委、財政部、中國人民     1963年2月12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銀行關於清理國營工業企業和基本建設單位                   定,自行失效。
     拖欠貨款工作的報告的通知
     附:國家經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
       清理國營工業企業和基本建設單位拖欠
       貨款工作的報告
144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     1964年9月21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關於打擊投機倒把罰款補稅工作的請示報告                    定,自行失效。
     的通知
     附:財政部、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打擊
       投機倒把罰款補稅工作的請示報告

附件三•(續四)

                  財            政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145   國務院關於1964年預算管理制度的幾項規   1964年1月17日     適用期已過,白行失效。
     定                      發布
146   國務院關於扭轉對外貿易部經營虧損問題     1966年1月5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的通知                                   定,自行失效。
147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抓革命、促生產」,     1967年6月22日     一次性規定,自行失效。
     增加收入,節約支出的通知
148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實行節約鬧革命,控      1967年8月20日     一次性規定,自行失效。
     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加強資金和物價     發布
     管理的若干規定
149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實行節約鬧革命,堅      1968年2月18日     一次性規定,自行失效。
     決節約開支的緊急通知
150   國務院關於處理凍結存款問題的請示報      1969年6月17日     一次性規定,自行失效。
     告的批覆
151   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開展      1971年4月16日     一次性規定,自行失效。
     清產核資工作的報告的通知
     附: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開展清產核資
       工作的報告
152   國務院各部門「五•七」幹校財務管理      1972年1月3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和經濟核算試行辦法            發布              效。
153   國務院批轉全國清產核資領導小組關於      1974年12月20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清產核資工作情況的報告的通知                         定,自行失效。
     附:全國清產核資領導小組關於清產核資
       工作情況的報告
154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工作和嚴格      1975年1月19日     一次性規定,自行失效。
     審查1974年財政收支的通知
155   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財政部、商業部、     1977年3月28日     一次性規定,自行失效。
     供銷合作總社關于堅決壓縮和嚴格控制社
     會集團購買力的請示報告的通知
     附:國家計委、財政部、商業部、供銷合
       作總社關于堅決壓縮和嚴格控制社會
       集團購買力的請示報告
156   國務院關於嚴禁年終突擊花錢的通知       1977年10月27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定,自行失效。
157   國務院關於批轉全國企業扭虧增盈工作      1978年2月20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會議紀要的通知                              定,自行失效。
158   國務院關於處理1976年凍結存款的通知    1978年4月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159   國務院關於抓緊抓好第四季度財政收支      1978年10月13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的通知                                    定,自行失效。
160   國務院關於加強對社會集團購買力控制      1979年2月6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管理工作的通知                                定,自行失效。
161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國家農墾總局關於      1979年2月2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農墾企業實行財務包幹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附:關於農墾企業實行財務包幹的暫行規
     定
162    國務院批轉國務院扭虧增盈領導小組      1979年4月4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關於加強扭虧增盈和開展清產核資工作                     規定,自行失效。
      的報告的通知
     附:國務院扭虧增盈領導小組關於加強扭
       虧增盈和開展清產核資工作的報告
163    國務院關於嚴禁年終突擊花錢制止濫      1979年10月19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發獎金的通知                                規定,自行失效。
164    國務院關于堅決壓縮社會集團購買力      1979年10月31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的通知                                   規定,自行失效。
165    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財政部等部門      1980年5月5日      一次性規定,自行失效。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關於第三次全國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座
      談會的報告的通知
       附:國家計委、財政部等部門關於第
        三次全國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座談
        會的報告
166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檢查核實1979    1980年7月1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年財政收支情況的報告的通知
       附:財政部關於檢查榭1979年財政
         收支情況的報告
167    國務院關於抓緊今後兩 個月財政收      1980年11月1日     適用期已達,自行失效。
      支、控制財政赤字和貨幣投放的通知
168    國務院關於控制各單位上年結餘存款      1981年1月8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的緊急通知                                 規定,自行失效。
169    國務院關於抓緊核實1980年財政收支    1981年1月14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數字的緊急通知                               規定,自行失效。
170    國務院批轉關於清產核資、扭虧增盈      1981年4月30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工作的報告的通知                              規定,自行失效。
      附:關於清產核資、扭虧增盈工作的報
171    告國務院關於各單位動用上年結餘存      1981年5月11日      一次性規定,自行失效。
      款的幾項規定                發布
172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增加稅務幹部      1981年7月2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編制的請示報告的通知
      附:財政部關於增加稅務幹部編制的請
      示報告
173    國務院關於抓緊今後兩個月的財政收      1981年11月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支、確保今年收支基本平衡的通知
174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      1982年3月20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等部門關於繼續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報                     定,自行失效。
      告的通知
      附:關於繼續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的報
        告。
175    國務院關於努力增收節支確保今年財      1982年8月24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政赤字不突破三十億元的通知                         規定,自行失效。
176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利改      1983年2月8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稅試行辦法(草案)的報告的通知                       定,自行失效。
      附: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利改稅試行辦
        法(草案)的報告
177    國務院關於抓緊增收節支確保今年財      1983年8月2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
      政收支基本平衡的緊急通知                          效。

附件三•(續五)

                  金            融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178    政務院關於實行國家機關現金管理的      1950年4月7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
      決定                    發布              效。
179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修改外匯管理暫行      1950年6月政務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辦法的通知                 院批准
180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金銀外幣上繳辦法      1950年10月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批准
181    外匯分配使用暫行辦法            1950年10月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發布
182    各機關部門工作人員攜帶金銀外幣出      1950年11月1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國暫行管理辦法               政務院發布
183    私營工廠及進口商申請外匯暫行辦法      1950年12月5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        效。
                            批准
184    貨幣管理實施辦法              1950年12月25日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批准        適用期已達,自行失效。
185    貨幣收支計劃編制辦法            1950年12月2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批准
186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進口外匯按實際     1951年2月1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材料需用數字兌給並責成外管局及銀行具
      體掌握的通告
187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中央系統貨幣收     1951年4月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支計劃送審程序暫行規定           發布
188   妨害國家貨幣治罪暫行條例           1951年4月1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發布
189    政務院關於在新疆發行帶維吾爾文的人     1951年9月21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民幣並准在全國流通的命令          政務院發布           效。
190    私營輪船公司申請外匯暫行辦法        政務院批准,19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51年10月9日中國      效。
                            人民銀行、交通部發布
191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各國外交官員攜帶外     1952年政務院發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幣及外幣票據進出國境管理暫行辦法      布
192    政務院關於中國人民銀行任免工作人員     1952年12月3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暫行辦法的批覆
193    政務院關於解放前銀錢業未清償存款給     1953年2月20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付辦法                   發布              效。
194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申請資本主義國     1953年3月27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家外匯手續的決定              發布
195    中央級各單位使用非進口外匯暫行辦法     1953年政務院發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布
196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東北區私人申請     1953年12月1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資本主義國家非貿易外匯辦法         發布
197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處理破產私營企業貸     1954年5月19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款的通知                  政務院批准           效。
198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人民銀行辦理對     1954年8月7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各單位結算業務計息收費原則的規定      發布
199    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消國營     1955年5月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工業間以及國營工業和其他國營企業間的
      商業信用代以銀行結算的報告的通知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200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編制季度信貸計劃的     1955年6月2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暫行規定                   國務院批准
201    中央級各單位使用非進口外匯計劃編審     1955年國務院發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及結算暫行辦法                布
202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中央級     1957年8月2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經費撥款手續的通知              國務院批准
203    國務院轉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採購     1959年3月2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資金管理問題的報告的通知
       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採購資金管
         理問題的報告
204    國務院對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進    1961年4月2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國營企業流動資金供應辦法的報告的批覆
205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銀行工     1962年3月1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作的集中統一,嚴格控制貨幣發行的決定     發布
206    國務院關於對蘇聯代印的三種票子延長     1964年8月1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內部收兌期限的通知
207    國務院財貿辦公室批轉中國人民銀行改     1966年3月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革城鄉貸款結算的報告的通知
       附:中國人民銀行改革城鄉貨款結算的
         報告
208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加強市場領導及     1952年10月27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擴大與合理使用農貸的決定。
209    中國人民銀行災區到期農貸減免緩收處     1953年10月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理辦法                    政務院批准發布
210    政務院關於清理農業貸款中若干問題的     1953年12月31日    適用期已過,白行失效。
      指示
211    政務院關於執行《清理農業貸款中若干     1953年12月3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問題的指示》的內部通知
212    中國農業銀行辦理農業生產合作社放款     1955年10月5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暫行辦法草案                 國務院第七辦公        效。
                             室批准
213    國務院第五、第七辦公室批轉中國人民     1955年11月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銀行總行《關於目前農業生產放款情況及
      今後意見的報告》的通知
       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關於目前農業
         生產放款情況及今後意見的報告》
214    國務院第七辦公室同意中國人民銀行關     1956年1曰1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於辦理漁工、貧苦漁民合作基金貸款意見                    效。
      的批示
215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處理一九六一年     1965年3月26日     適用期已達,自行失效。
      以前農村四項欠款問題的通知。
216    解放前未解僑匯貸款實施辦法         1950年2月14日     調查對象消失,自行失效
                             政務院發布
217    中國銀行僑匯原幣存單章程          1950年4月1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財經委員
                             會批准
218   中國銀行優待僑匯及為僑胞服務辦法       1950年7月2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批准
219    僑匯業管理暫行辦法             1951年3月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財經委員
                             會批准發布

附件三•(續六)

                  金            融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220    國際清算管理實施暫行辦法          1951年8月2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財經委員
                             會發布
221    中國人民銀行辦理易貨貿易清算規則      1951年10月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政務院批准
222    外幣存款章程                1956年10月1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
                              行發布
223    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紅衛兵查     1986年1月27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抄來的外幣、外幣票據和外幣有價證券處                    效。
       理問題報告的通知
      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紅衛兵查抄來的外
        幣、外幣票據和外幣有價證券處理問
        題的報告
224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華僑投資公司投     1975年9月22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資人申請匯出到期本息問題的請示報告
225   漁船船舶保險一般規定             1956年10月3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國務院批准、中
                             國人民保險公司
                             發布
226    國務院關於改進保險工作管理制度的規     1958年7月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定                      發布
                  商       業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227    政務院關於統一全國國營貿易實施辦法     1950年3月1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的決定                    發布
228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嚴禁機關部隊從     1950年4月22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事商業經營的指示
229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對於目前棉紗     1950年11月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管理的辦法》的通知
230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統購棉紗的決定     1951年1月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發布
231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國營工業與國營     1952年10月1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貿易在同一市場出售同一商品價格必須一
      致的通知
232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批轉中央商業部復華     1952年11月1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東貿易部調整批零差價與批發起點的信的
      通知
233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轉發商業部關於調整     1952年12月1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地區差價的報告的通知
      附:商業部關於調整地區差價的報告政務
234     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國營商業對部隊的     1953年8月2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優待問題的批覆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235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轉發中           1953年11月29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定,自行失
      央糧食部關於糧價會議的報                          效。
      告並給各地的指示
      附:中央糧食部關於糧價會
        議的報告
236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關於執           1954年5月18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定,自行失
      行一九五四年新麥統購價格                          效。
      的通知
237    政務院關於實行棉花計劃           1954年9月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收購的命令                  發布
238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           1954年9月14日     適用期已過,白行失效。
      實行棉布計劃收購和計劃供           發布
      應的命令
239    政務院財經委員會批轉糧           1954年9月17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定,自行失
      食部關於一九五四年中央掌                          效。
      握八十四個市場新秋糧統購
      價格方案和糧價座談會議中
      存在的幾個問題的意見的通
      知
240    國務院關於軍人供應社的           1955年2月1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幾項規定                   發布
241    國務院關於一九五五年預           1955年3月16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性規定,自行失
      購棉花的指示                                效。
242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一九五           1955年4月2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四年物價情況和一九五五年
      物價方針的請示報告的通知
      附:商業部一九五四年物價
        情況和一九五五年物價
        方針的請示報告
243    國務院批轉糧食部一九五           1955年4月2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五年小麥價格方案的通知
      附:糧食部關於一九五五年
        小麥價格方案的報告
244    國務院批轉糧食部對調整           1955年8月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農村(集鎮)及縣城糧食購
      銷價格差率的意見的通知
      附:糧食部對調整農村(集
        鎮)及縣城糧食購銷價
        格差率的意見
245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第           1955年8月2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一屆全國商業組織工作會議
      的報告和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關於全國供銷合作社供應采
      購業務會議的報告的通知
      附一:商業部關於第一屆全
        國商業組織工作會議的
        報告
      附二:供銷合作總社關於全
      國供銷合作社供應採購業務
      會議的報告

附件三•(續七)

                  商            業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246    國務院關於做好糧食三定業務工作的      1955年10月11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指示                                    定,自行失效。
247    國務院批轉糧食部關於薯類經營問題      1955年10月2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報告的通知
      附:糧食部關於薯類經營問題報告
248    國務院關於修訂棉花收購任務繼續加      1955年12月17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強棉花收購的指示                              定,自行失效。
249    國務院關於一九五六年預購棉花的指      1955年12月22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示                                     定,自行失效。
250    國務院關於請速建立農產品採購機 1956年1月1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構,以便開展採購業務的通知
251    國務院批轉農產品採購部關於農產品采      1956年1月2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購廳、局長座談會中幾個主要問題的報告
      的通知
      附:農產品採購部關於農產品採購廳、局
        長座談會中幾個主要問題的報告
252    國務院關於對農產品採購部《關於調高      1956年1月3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茶葉購銷價格意見的報告》的批覆
      附:農產品採購部關於調高茶葉購銷價格
        意見的報告
253    國務院關於建立縣商業局和擴大各省、      1956年2月2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自治區、直轄市商業廳(局)編制的通知
254    國務院關於改進原棉供應及紡織用棉降      1956年3月1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級使用的貼補等問題的討論紀要的通知                     規定,自行失效。
255    國務院批轉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耕畜      1956年3月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市場情況的報告的通知
      附: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耕畜市場情況
        的報告
256    國務院關於國營商業工業品經營機構下      1956年3月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伸的決定                   發布
257    國務院關於適應目前農村存棉零星的特      1956年3月17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點推行流動收棉方法的通知                          規定,自行失效。
258    國務院轉發商業部、農業部、全國供銷      1956年3月2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合作總社關於第一次全國大中城市、工礦
      區蔬菜工作會議總結(摘要)的通知
      附:商業部、農業部、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第一次全國大中城市、工礦區蔬菜工
        作會議總結(摘要)
259    國務院關於對私營工商業、手工業、私營     1956年7月28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運輸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中若干問題的指示                    效。
260    國務院關於私營工商業、手工業、私營      1956年7月29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運輸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中若干問題的補充                    效。
      指示
261    國務院關於農業生產合作社糧食統購統      1956年10月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銷的規定                    發布
262    國務院關於放寬農村市場管理問題的指      1956年10月2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示                       發布
263    國務院關於棉花統購工作的指示         1956年11月1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規定,自行失效。
264   國務院關於各地不得自動提高國家統購      1956年11月1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和統一收購的農副產品的收購價格的指示
265    國務院關於調整若干商業部門經營分工     1956年12月2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和組織機構的規定               發布
266    國務院關於提高芝麻的收購價格的指示     1957年1月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267    國務院關於工商之間的業務關係仍按現     1957年1月6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行辦法執行的通知                              效。
268    國務院關於提高桐油、茶油、木油、桕     1957年1月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油收購價格的指示
269    國務院關於工商之間的業務關係仍按現     1957年1月14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行辦法執行的補充通知                            效。
270    國務院第五辦公室批轉糧食部關於目前     1957年2月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油料統購油脂供應工作存在問題和意見的
      報告的通知
      附:糧食部關於目前油料統購油脂供應工
        作存在問題和意見的報告
271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發展養豬生產的     1957年2月28日     適自期已過,自行失效。
      決定                     發布
272    國務院對各省市設立城市服務機構的意     1957年3月1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見
273    國務院批准商業部關於改進商業部系統     1957年3月1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組織設置和領導關係的報告的通知
      附:一、關於改進商業部系統組織設置和
          領導關係的報告
        二、關於改進商業部系統組織機構設
          置和領導關係的意見
274    國務院關於提高菜油、芝麻油、茶油、     1957年3月22日     適自期已過,自行失效。
      桐油、木油、桕油和東北、內蒙豆油銷售
      價格的指示
275    國務院關於目前油脂工作安排的指示      1957年3月27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規
                                            定,自行失效。
276    國務院第五辦公室批轉城市服務部《關     1957年6月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於生豬經營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制的報
      告》的通知
      附:城市服務部關於生豬經營實行統一領
        導分級負責制的報告
277    國務院關於提高貧瘠山區和邊遠地區糧      1957年6月1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食價格的通知
278    國務院關於調整菜牛和牛皮收購價格問      1957年7月2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具體規
      題的通知                                  定,自行失效。
279    國務院批轉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發展      1957年7月15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短絨棉生產的報告的通知                           規定,自行失效。
      附: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發展短絨棉生
      產的報告
280    國務院第五辦公室轉發糧食部關於提出      1957年9月1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降低豆餅、棉籽餅銷價報告的通知
      附:糧食部關於提出降低豆餅、棉萬餅銷
        價的報告

附件三•(續八)

                  商            業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281    國務院關於各級腦力勞動者食用植物油     1957年10月2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補助供應的規定                發布
282    國務院關於將核桃列入統一收購物資的     1957年10月2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通知
283    國務院第五辦公室轉發城市服務部關於     1957年11月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城市服務業管理工作的報告的通知
      附:城市服務部關於城市服務業管理工作
      的報告
284    國務院關於改進商業管理體制的規定      1957年11月1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發布
285    國務院第五辦公室關於調整部分地區小     1957年12月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雜糧價格的通知
286    國務院關於做好今冬明春蔬菜供應工作     1957年12月27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的指示                                   規定,自行失效。
287    國務院批轉第二商業部關於加強牲畜經     1958年3月1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營的報告的通知
      附:第二商業部關於加強牲畜經營的報告
288    國務院關於改進糧食管理體制的幾項規     1958年4月1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定                      發布
289    國務院轉發農業部、糧食部、輕工業部     1958年4月1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關於促進油料油脂增產問題的聯合報告的
      通知
      附:農業部、糧食部、輕工業部關於促進
        油料油脂增產問題的聯合報告
290    國務院轉發國家計委關於解決目前棉花     1959年10月11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性
      加工設備不足問題的報告的通知                        規定,自行失效。
      附:關於解決目前棉花加工設備不足問題
       的報告
291    國務院財貿辦公室關於調整十二個省、     1959年11月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區芝麻統購價格的通知
292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改進農村人民公     1960年2月2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社商業管理體制意見的報告和附件「關於
      農村人民公社對基層國營商業實行利潤提
      成的規定」的通知
      附:商業部關於改進農村人民公社商業管
        理體制意見的報告和附件「關於農村
        人民公社對基層國營商業實行利潤提
        成的規定」
293    國務院關於目前幾項物價問題的通知      1960年3月2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294    國務院批轉科學技術委員會、輕工業      1960年9月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部、商業部關於全國野生植物綜合利用
      黃山現場會議的報告的通知
      附:全國野生植物綜合利用黃山現場會
        議的報告
295    國務院財貿辦公室關於抓緊棉籽短絨生     1961年1月21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產、實行剝絨獎勵的通知                          規定,自行失效。
296    國務院財貿辦公室關於收購油脂獎售棉     1961年10月1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布的通知
297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國營商業和供銷     1962年4月2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合作社分工的決定               發布
298    國務院財貿辦公室關於在大城市開始出     1962年4月28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售高價針織品和高價手錶的通知                        規定,自行失效。
299    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財貿辦公室關於     1962年5月2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調整北京市某些主銷農村小商品價格的報
      告的通知
      附:國務院財貿辦公室關於調整北京市某
        些主銷農村小商品價格的報告
300    國務院財貿辦公室批轉全國供銷合作總     1962年11月9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社關於一九六二年棉短絨生產計劃安排意                    規定,自行失效。
      見的報告的通知
      附: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一九六二年棉
         短絨生產計劃全排意見的報告
301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一九六三年發展     1962年12月26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棉花生產的決定                發布            規定,自行失效。
302    國務院批轉全國物價委員會和糧食部關     1963年8月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於糧價會議的報告的通知
      附:全國物價委員會、糧食部關於糧價會
        議的報告
303    國務院關於加強豬鬃收購工作注意提高     1963年8月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
      豬鬃質量的指示                              效。
304    國務院財貿辦公室關於橡子獎布問題的     1963年9月4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通知
305    國務院關於以工業品換購糧食的暫行辦     1963年11月12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法                      發布
306    國務院批轉糧食部關於進一步發動群眾     1964年3月12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利用零星土地增產蓖麻籽的報告的通知
      附:糧食部關於進一步發動群眾利用零星
        土地增產蓖麻籽的報告
307    國務院批轉糧食部關於改進糧食部門工     1964年5月2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業企業勞動管理體制的報告的通知
      附:糧食部關於改進糧食部門工業企業勞
        動管理體制的報告
308    國務院關於取消對高級腦力勞動者的食     1964年12月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用植物油補助和十七級以上幹部大豆補助
      的通知
309    國務院批轉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棉短     1965年1月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絨生產情況和意見的報告的通知
      附: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棉短絨生產情
        況和意見的報告
310    國務院批轉糧食部關於開展農村集體儲     1965年10月2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備糧工作座談會的報告的通知
      附:糧食部關於開展農村集體儲備糧工作
        座談會的報告
311    國務院批轉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林業部     1966年1月1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關於迅速恢復和發展毛竹生產的報告的通
      知
      附: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林業部關於迅速
        恢復和發展毛竹生產的報告

附件三•(續九)

                  商            業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312    國務院批轉糧食部關於生產隊集體儲糧     1966年5月9日      適用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存在的問題的報告的通知                          規定,自行失效。
      附:糧食部關於生產隊集體儲糧存在問題
        的報告
313    國務院關於抓緊糧棉油收購工作的通知     1969年11月16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規定,自行失效。
314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農副產品收     1973年12月2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購工作的通知                               規定,自行失效。
315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糧食購銷工作的     1974年1月2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通知
316    國務院關於繼續抓緊糧食工作的通知      1975年1月26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規定,自行失效。
317    國務院關於抓緊當前糧食工作的通知      1977年10月5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規定,自行失效。
318    國務院批轉全國桐油會議紀要的通知      1978年6月7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附:全國桐油會議紀要
319    國務院關于堅決糾正各地自行增加收購     1978年7月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農副產品獎售糧的通知
320    國務院關於茶葉精製加工問題的通知      1980年6月1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321    國務院關於認真貫徹棉紗、棉布及主要     1980年6月3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針棉織品統購統銷政策的通知
322    國務院批轉糧食部等部門關於調減主要     1981年4月24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稻穀集中產區五十億斤糧食徵購基數的報                   規定,自行失效。
      知的通知
      附:糧食部、國家農委、農業部、財政部
        關於調減主要稻穀售中產區五十億斤
        糧食徵購基數的報告
323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供銷合作總社關於全     1981年8月2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國棉花收購、加工工作會議情況的報告的
      通知
      附:供銷合作總社關於全國棉花收購、加
        工工作會議情況的報告
324    國務院關於改進油菜籽收購辦法致江      1982年7月28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蘇、四川等十三省市人民政府的電報                     規定,自行失效。
325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多購夏糧和減少     1983年6月2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進口糧的報告的通知
      附:商業部關於多購夏糧和減少進口糧的
        報告
                物      價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326    國務院批轉全國物價委員會關於審價工     1965年8月7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作基本情況和有關政策界限問題的報告的
      通知
327    國務院關於當前市場物價問題的通知      1978年1月2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328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物價管理,     1980年4月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堅決制止亂漲價的通知
329    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物價,整頓議價的     1980年12月7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通知
330    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市場物價工作的通     1981年11月1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知
331    國務院關于堅決穩定市場物價的通知      1982年1月8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規定,自
                                            行失效。
332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穩定市場物價幾個問     1982年1月29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規定,自
      題的通知                                  行失效。
333    國務院關於加強化纖紡織品、手錶等商     1982年10月20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品價格管理的通知

附件三•(續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序 號        法 規 名 稱           發布機關和日期          說  明
334    各地方人民政府商標註冊證更換辦法       1950年9月2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日政務院財經委
                             員會發布
335    前國民黨政府商標局註冊商標處理辦法      1950年9月2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日政務院財經委員會發布
336    私營企業重估財產調整資本辦法         1950年12月22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效。
                             日政務院財經委員會發布
337    私營企業暫行條例               1950年12月30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效。
                             日政務院發布
338    私營企業暫行條例施行辦法           1951年3月30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效。
                             日政務院財經委
                             員會發布
339    公私合營工業企業暫行條例           1954年9月5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效。
                             日政務院發布
340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供銷合作總社、中     1955年5月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改進農村初級市場
      管理意見的報告的通知
      附:商業部、供銷合作總社、中央工商行
        政管理局關於改進農村初級市場管理
        意見的報告
341    國務院關於目前私營工商業和手工業的     1956年2月8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效。
      社會主義改造中若干事項的決定         發布
342    國務院關於在公私合營企業中推行定息     1956年2月8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效。
      辦法的規定                  發布
343    國務院關於私營企業實行公私合營的時     1956年2月8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效。
      候對財產清理估價幾項主要問題的規定      發布
344    國務院關於私營企業實行公私合營的      1956年3月30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效。
      時候對債務等問題的處理原則的指示
345    國務院批轉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      1957年2月2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城市市場管理意見的通知
      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城市市場
        管理意見
346    國務院批轉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關      1957年6月12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對工商聯的指導工作和經費開支問題的
      報告的通知
      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關對工商聯
      的指導工作和經費開支問題的報告
347    國務院關於禁止在城市套購計劃商品      1957年8月2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的通知
348    國務院批轉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公       1957年8月23日     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
      私合營企業清產核資遺留問題的處理意                     效。
      見的報告的通知
      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公私合營企
      業清產核資遺留問題的處理意見的報告
349    國務院批轉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      1957年10月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當前城市市場管理工作中若干問題的報
      告的通知
      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當前城市
      市場管理工作中若干問題的報告
350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組織農村集市      1959年9月23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貿易的指示
351    國務院財貿辦公室批轉中央工商行政      1960年6月29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管理局關於當前物資採購情況的報告的
      通知
      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當前物資
        採購情況的報告
352    國務院關於制止市場管理工作中違法亂     1962年6月2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紀行為的指示
353    國務院批轉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妥     1962年10月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善安置國營商業、公私合營商業、供銷合
      作社、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組中老弱殘的小
      商小販的意見的報告的通知
      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妥善安置國
        營商業、公私合營商業、供銷合作
        社、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組中老弱殘的
        小商小販的意見的報告
354    國務院批轉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中     1962年11月8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在職的資產階級
       工商業者參加消費合作社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附: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中央工商行
       政管理局關於在職的資產階級工商業
       者參加消費合作社問題的意見
355     國務院批轉中央手工業管理局、中央工    1963年4月2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城鎮個體手工業管
       理和改造工作的報告的通知
      附:中央手工業管理局、中央工商行政管
        理局關於加強城鎮個體手工業管理和
        改造工作的報告
356    國務院批轉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河     1963年11月23日    適應當時情況的一次性
      北省災民到內蒙古銷售土布的處理問題的                   規定,自行失效。
      報告的通知
      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河北省災民
        到內蒙古銷售土布的處理問題的報告
357    國務院批轉文化部等六個部門關於制止     1963年12月21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印刷和銷售門神、灶馬等迷信印刷品的報
      告的通知
      附:文化部等六個部門關於制止印刷和銷
        售門神、灶馬等迷信印刷品的報告
358    國務院財貿辦公室轉發中央工商行政管     1966年4月26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理局關於整頓農村集市交易所和統一市場
      管理的報告的通知
      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整頓農村集
        市交易所和統一市場管理的報告
359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嚴禁機關、團      1974年11月15日    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
      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自行到農村採購
      農副產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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