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恢復雲南省路南彝族自治縣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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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恢復雲南省路南彝族
自治縣的決定

1964年6月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一九六四年/第九號
一九六四年六月五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一四五次會議通過

恢復路南彝族自治縣。以合幷於宜良縣的原路南彝族自治縣行政區域為路南彝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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