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成立經濟調節辦公室的通知
外觀
國務院關於成立經濟調節辦公室的通知 國發〔1985〕66號 1985年4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成立經濟調節辦公室的通知
國發〔1985〕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加強對國民經濟的宏觀控制,協調運用各種經濟手段,並為黨中央、國務院對經濟工作的決策提供信息和建議,國務院決定成立經濟調節辦公室,作為國務院直屬辦事機構,由田紀雲同志分管。
辦公室由柳隨年同志任主任,李朋、閻穎、邱晴同志任副主任。工作人員由有關部門選調,編制暫定二十人。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必成立類似機構,需要向國務院和國務院各部門請示報告和聯繫工作,仍按原來的渠道辦理。
國 務 院
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