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成立經濟調節辦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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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成立經濟調節辦公室的通知
國發〔1985〕66號
1985年4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成立經濟調節辦公室的通知

 
國發〔1985〕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加強對國民經濟的宏觀控制,協調運用各種經濟手段,並為黨中央、國務院對經濟工作的決策提供信息和建議,國務院決定成立經濟調節辦公室,作為國務院直屬辦事機構,由田紀雲同志分管。

  辦公室由柳隨年同志任主任,李朋、閻穎、邱晴同志任副主任。工作人員由有關部門選調,編制暫定二十人。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必成立類似機構,需要向國務院和國務院各部門請示報告和聯繫工作,仍按原來的渠道辦理。

 

                   國 務 院
                   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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