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授予和晉升王安保等26名同志海關關銜的命令
國務院關於授予和晉升王安保等26名同志海關關銜的命令 國函〔2004〕88號 2004年10月1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26名同志海關關銜的命令
海關總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銜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決定:
一、授予以下2名同志一級關務監督關銜
王安保 太原海關黨組書記
金時峰 福州海關關長
二、以下7名同志關銜由二級關務監督晉升為一級關務監督:
徐道文 海關總署監管司司長
梁克義 太原海關關長
龐中聯 滿洲裏海關關長
孫毅彪 上海海關關長
陳華山 南昌海關關長
何署坤 武漢海關關長
靳晨光 長沙海關關長
三、授予以下3名同志二級關務監督關銜:
王志宗 駐海關總署監察局副局級紀律檢查員
徐淑芳(女)全國海關信息中心副主任
胡方友 杭州海關副關長
四、以下14名同志關銜由三級關務監督晉升為二級關務監督:
王永水 海關總署政法司副司長
邱月玲(女) 北京海關副關長
王家鵬 天津海關調查局局長
王光林 太原海關副關長
孫發貴 太原海關助理巡視員
霍守義 滿洲裏海關副關長
李 國 瀋陽海關副關長
馮忠明 南京海關副關長
錢建中 南京海關所屬蘇州工業園區海關關長
胡 澤 南昌海關副關長
魏 斌 南昌海關副關長
方幸福 南昌海關黨組紀檢組組長
肖 力 成都海關副關長
曹靈孝 貴陽海關副關長
國務院總理 溫家寶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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