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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和改進失能老年人照護工作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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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和改進失能老年人照護工作情況的報告
民政部部長陸治原(受國務院委託)
2024年9月10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4年/第五號
——2024年9月10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
國務院關於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和改進失能老年人照護工作情況的報告
——2024年9月10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
民政部部長 陸治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我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和改進失能老年人照護工作情況,請審議。

發展養老服務事關億萬百姓福祉、事關社會和諧穩定,是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任務。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政策機制。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養老服務工作,多次研究部署、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明了養老服務工作的形勢趨勢、目標任務、重要意義,為新時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強總理多次作出部署,要求重點解決好老年人居家養老、就醫用藥、康養照護等急難愁盼問題。諶貽琴國務委員多次研究、提出明確要求。

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分關心養老服務工作,通過立法修法、執法檢查、重點督辦建議、聽取審議報告、專題調研等方式,持續給予養老服務工作精心指導和大力支持。

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認真抓好落實,不斷推動我國養老服務從服務特殊困難老年人為主向服務全體老年人轉變,從機構養老為主向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轉變,從政府供給為主向政府、市場、社會多元供給轉變,中國特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

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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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體系更加完備。全國人大常委會一次修訂、三次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養老服務法已列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規劃》以及《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二類「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項目。民法典以及公共衛生、無障礙環境建設等領域法律,增加了涉老條款。黨中央、國務院層面出台養老服務政策文件11件,部門層面出台政策90餘件,各地出台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近90部,上下貫通的養老服務制度體系「四梁八柱」基本建立。

(二)多元供給體系不斷完善。國家層面相繼出台規劃、土地、財稅、金融、保險、人才等系列扶持發展政策。推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扶持民辦養老機構發展,積極探索老年助餐、家庭養老床位、康復輔具租賃、互助養老等多樣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養老社區、康養綜合體等面向中高收入群體的養老服務不斷發展。截至2023年底,全國城市新建居住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達標率為87.18%,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建設養老床位32萬餘張,累計安排1.3萬多套公租房免費用於養老服務;全國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達40.4萬個、床位823.0萬張,分別比2012年增長7倍、1倍多。開展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試點,創新「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在試點地區提供助餐、助浴等服務,為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便利。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聯合印發《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將「養老服務」、「居家適老化改造」、「智慧健康養老產品研發製造」等納入其中。我國簽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等自貿協定,允許區域內國家在華設立外商獨資的營利性養老機構。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設立「康復養老專區」,2018—2023年養老康復及輔助產品意向成交總額約3.48億美元。

(三)支付保障體系不斷加強。在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增設養老服務科目。民政部本級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加大傾斜力度,將不低於55%的資金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2018—2023年,全國一般公共預算直接用於養老服務的資金達2871億元。2024年,中央財政安排54.8億元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2023年底,全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5.21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5.45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13.34億,其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3.71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9.63億,參保覆蓋面穩定在95%以上。建立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已覆蓋4000多萬老年人,幫助提高養老服務支付能力。

(四)綜合監管體系不斷健全。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推動完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水平,加強行業監管部門和綜合監管部門協調配合。民政部等部門出台《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以及「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行政檢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範化解非法集資風險、重大事故隱患判定、預收費管理等一系列養老服務監管法規、政策和標準。相繼開展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打擊整治養老詐騙、消防安全整治、食品安全管理、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等專項行動,消除了一大批風險隱患。全國養老服務領域連續9年無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安全形勢保持總體平穩。

二、失能老年人照護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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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年人照護是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剛需,也是緩解全社會養老服務焦慮的當務之急,是養老服務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等,均將失能老年人照護納入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堅持優先發展、傾斜支持、系統推進,失能老年人照護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照護供給規模不斷擴大。一是着力提升養老機構照護能力。將提升護理型床位占比列為「十四五」期間全國養老服務發展重點指標,通過改造設施、更新設備、培訓人員等方式,增強養老機構照護能力,許多養老機構逐步從不敢收住、不能收住向積極收住失能老年人轉型。實施「十四五」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程,累計投入中央預算內資金193億元,重點支持公辦養老機構提升照護能力。指導各地優化民辦養老機構扶持政策,積極引導發展護理型床位。截至2023年底,全國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58.9%,提前完成「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養老機構收住的老年人中67%為失能老年人。二是着力豐富居家社區照護內容。圍繞失能老年人居家照護需求,大力推進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醫、助急等服務。經過「十三五」期間試點探索、「十四五」期間總結推廣,家庭養老床位、適老化改造、老年助餐、家庭照顧者照護技能培訓、「喘息服務」、探訪關愛等新型服務快速發展並逐漸為廣大老年人熟悉和接受。「十四五」期間,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建設家庭養老床位30.36萬張,提供居家養老上門服務53.58萬人次;組織各地實施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已累計改造172萬戶。三是深入推進醫養結合。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出台《關於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不斷完善政策措施。推動醫療資源豐富地區的部分二級及以下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護理院。引導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毗鄰建設、簽約合作。目前全國約90%的養老機構通過與醫療機構簽約合作、內設醫療機構等多種方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截至2023年底,全國養老服務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簽約合作超過8.7萬對,具備醫療衛生機構資質並進行養老機構備案的醫養結合型機構達7881家、床位總數約200萬張,分別是2017年的7.3倍、2.1倍、3.2倍。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符合條件的老年患者建立家庭病床,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增加上門護理服務供給;組織開展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依託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醫療衛生等社區服務機構,重點滿足失能、高齡、殘疾等老年人健康服務和養老服務需求。四是加強老年人失智預防和干預。《「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提出,支持養老機構針對失智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提供專業照護服務。加大現有公辦養老機構改造力度,增設失智老年人照護專區,積極探索失智老年人社區照護模式經驗。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於開展老年痴呆防治促進行動(2023—2025年)的通知》,廣泛開展老年人失智防治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公眾對防治知識的知曉率;指導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實際開展老年人認知功能篩查、轉診和干預服務,提高就診率,實現早篩查、早發現、早干預,減少或延緩失智發生;推廣失智老年人照護輔導技術,提升照護技能,減輕照護負擔。

(二)照護保障範圍不斷拓展。一是特困失能老年人的兜底照護保障更加有力。經過「十三五」、「十四五」時期持續建設,基本實現每個縣有1所以失能照護為主的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全面建立特困老年人照料護理標準和救助經費保障制度。目前,全國共有366.9萬特困老年人納入政府供養範圍。二是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的照護保障範圍不斷拓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將照護服務作為三大類服務項目之一,納入《國家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明確「十四五」時期重點聚焦老年人面臨的失能、殘疾、無人照顧等基本養老服務需求。拓展公辦養老機構職能,指導公辦養老機構在滿足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重點為經濟困難的空巢、留守、失能、殘疾、高齡老年人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提供服務。全國享受護理補貼、養老服務補貼的經濟困難老年人達562.8萬人。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組織開展中央財政支持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的通知》,中央財政新增20億元支持低保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三是廣大老年人的普惠照護服務保障有序推進。國家發展改革委自2019年起牽頭實施普惠養老城企聯動專項行動,綜合運用規劃、土地、住房、財政、投資、融資、人才等支持政策,力爭形成「政府給政策、企業降價格、用者付費用」的良性互動機制。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財政部等部門將老年人健康管理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每年為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體檢等健康管理服務,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增加老年健康與醫養結合服務項目;制定《護理服務項目建議清單(試行)》,確定73項護理服務項目。四是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設由局部試點邁向全面推進階段。2016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在15個城市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2020年,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着眼建立獨立險種和確保制度長遠可持續,明確工作目標和制度框架,將試點擴大到49個城市,在更大範圍檢驗試點成效。截至2023年底,參保人數達1.8億,累計236萬失能人員享受相關待遇,長期護理保險基金累計支出720億元。

(三)照護要素支撐不斷加強。一是推進照護隊伍建設。2023年,民政部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聯合印發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將從業人員受教育程度調整為無學歷要求,放寬養老護理員入職條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聯合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設置「健康照護師」、「老年人能力評估師」、「長期照護師」、「醫療護理員」等職業(工種)。教育部在《職業教育專業目錄》中設置醫養照護與管理等15個專業,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設置護理學等10個相關專業,目前開設養老相關本科專業的院校已達300餘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養老護理員、家政服務員、健康照護師等職業(工種)納入職業技能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定期舉辦國家、省、市、縣級養老護理職業技能大賽,實施康養職業技能培訓計劃。國家衛生健康委推動將老年醫學科和醫養結合機構醫護人員納入中央財政衛生健康緊缺人才培訓項目,實施醫養結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訓項目。以養老護理員為重點,完善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開展健康照護技能人才評價。推動將養老服務人才納入城市積分落戶、市民待遇等優惠政策支持範圍,開展養老服務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表彰。二是加強照護科技支撐。民政部等部門印發《關於促進老年用品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老年用品進家庭、社區、機構和園區。積極探索「互聯網+養老」,開展養老服務信息平台、「智慧養老院」、「智慧+居家養老」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印發《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組織6批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範工作,發布3批《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累計遴選出228項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204項智慧健康養老服務項目,創新拓展信息化、智能化技術在養老服務業中的融合應用。三是做好養老金融工作。金融監管總局鼓勵和引導保險公司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穩步推進養老金融改革,切實提高老年人養老服務支付能力,不斷擴大商業長期護理保險供給。啟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支持被保險人因特定疾病或意外傷殘等原因進入護理狀態時提前獲得保險金給付。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在全國組織開展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試點,推動解決養老服務領域融資難問題。民政部、國家開發銀行聯合印發《關於「十四五」期間利用開發性金融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發揮開發性金融作用,降低養老機構融資成本,支持增加普惠性養老服務供給。

(四)照護質量管理不斷規範。一是探索開展失能老年人能力評估。民政部先後推動出台老年人能力評估行業標準、老年人能力評估規範國家標準,廣泛用於養老服務領域。「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享受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納入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和國家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於開展老年護理需求評估和規範服務工作的通知》,根據《護理需求等級評定表(試行)》將老年患者護理需求分級,精準對接護理服務。國家醫保局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準(試行)》、《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管理辦法(試行)》、《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機構定點管理辦法(試行)》,確保參保人員待遇公平享受和基金精準支付。失能老年人照護基本形成先評估、後服務的業務流程和技術要求。二是規範老年人照護設施建設。嚴格推行無障礙、適老化技術標準,為照護提供基本設施環境。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老年養護院建設標準、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準。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城鎮老年人設施規劃規範》,對養老院、老年養護院、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配建要求、配建指標、場地規劃等作出規定;修訂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築設計標準,提高設計質量。三是建立養老服務標準化工作體系。民政部、國家標準委聯合發布《養老服務標準體系建設指南》,30個省份組建了養老服務標準化技術組織。國家標準委、民政部、商務部實施養老和家政服務標準化專項行動。全國在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安全、老年人能力評估、適老化改造等領域累計出台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29項,地方標準700餘項、團體標準280多項,多數包含失能老年人照護相關內容。大批養老服務機構在管理服務標準化基礎上,不斷走向品牌化、連鎖化發展道路,照護質量穩步提升。

三、面臨形勢和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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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是世界上人口老齡化程度比較高的國家之一,老年人口數量多,老齡化速度快,應對人口老齡化任務重。隨着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劇,高齡化、空巢化問題日益突出,失能失智、慢性病老年人占比逐年攀升。第五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顯示,目前我國失能老年人約3500萬,占全體老年人的11.6%,老年人患病率是總人口平均水平的4倍,帶病生存時間達8年多。據測算,到2035年,我國失能老年人將達到4600萬,到2050年達到5800萬左右。「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面對龐大的失能照護需求,我們清醒地認識到,當前的工作與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與失能老年人照護需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照護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現有的社會救助和福利保障對象主要集中在特困老年人以及部分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保障範圍較窄、標準不高。一些養老服務資源主要用於滿足自理老年人的文化娛樂需求,需要進一步聚焦失能老年人照護剛需。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尚在探索建設過程中,有待在全國層面建立制度性安排。經濟困難和普通家庭失能老年人的照護需求未得到有效滿足,老年人支付能力總體偏低,「錢從哪裡來」的問題比較突出。

二是照護供給仍然不足。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正在建設,公辦養老機構改革還不徹底,市場化的居家照護盈利模式尚不成熟,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普遍反映「不賺錢」。養老服務設施布局不合理,中心城區「一床難求」與郊區、農村地區養老床位大量閒置現象並存,養老機構照護能力還有較大提升空間。醫養結合還不夠緊密,醫療衛生服務與養老服務政策、資源的深層次協調銜接較少,整合照護服務有待發展。老年人失能的早期干預及分類指導還處於起步階段。農村失能照護短板突出,農村養老服務發展基礎薄弱、歷史欠賬多、市場和社會力量介入意願不強,農村失能老年人照護更加困難。

三是照護人才隊伍建設滯後。養老護理員普遍素質不高、數量不足,結構層次不合理,職業認同感較差,工資待遇偏低,人員年流失率達30%以上。包括養老護理員在內的各類養老服務人才激勵機制尚不健全。針對高層次養老護理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製度缺失。受用人成本等因素限制,一些養老機構尤其是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沒有按比例配備養老護理員。與失能老年人照護密切相關的養老護理員、長期照護師、健康照護師、醫療護理員等職業(工種)還需要在職業設計、培養培育等方面加強統籌銜接。

四是政策統籌協調仍需加強。失能老年人照護涉及部門多、協調事項多,工作合力有待進一步提升。長期護理保險、福利補貼、救助供養等制度之間的銜接剛剛開始,各司其職、各盡其能的整合效應需要進一步提升。老年人能力評估互認協調機制不健全,失能老年人底數不精準。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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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部署要求,緊緊抓住我國人口進入重度老齡化階段前的重要窗口期,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將失能老年人照護作為新時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着力重點,作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舉措予以大力推進。

(一)堅持系統建設,完善養老服務體系總體設計。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法立法進程,將失能老年人照護相關重要制度安排納入法治軌道。立足當前、着眼長遠,深化新時代養老服務改革發展,着力破除體制機制障礙,聚焦失能老年人照護,進一步調整完善政策項目措施,推動養老服務與社會保障、健康支撐協同發力,加快形成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和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相適應的養老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全國老齡辦統籌協調作用,在人才隊伍建設、老年人能力評估等方面加強部門協同聯動和政策銜接,不斷提升失能老年人照護工作合力。

(二)堅持整合照護,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提高失能照護能力為重點,健全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加強養老服務供需銜接、資源整合,推動失能老年人照護下沉到城鄉社區及老年人家庭。科學規劃養老服務設施布局,着力構建「一刻鐘」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圈,發展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努力滿足老年人就近就便養老服務需求。開展縣域養老服務體系創新試點,探索縣域範圍內農村失能老年人照護一攬子解決方案,加快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持續優化養老機構床位結構,推動護理型床位建設,加快失智老年人照護體系建設。加強養老服務機構與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協同配合,健全穩定順暢的雙向轉接綠色通道。建立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制度,在養老服務、社會保障等領域推動老年人能力評估結果全國範圍互認、各部門按需使用。以失能老年人照護需求為中心,完善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相銜接的健康支撐體系,打造居家社區機構協調貫通的照護供給格局。深化公辦養老機構體制改革,健全運營機制,使其成為基本養老服務主要供給力量。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完善扶持優惠政策,加強向農村地區、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傾斜,着重擴大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照護服務供給。

(三)堅持多元參與,完善失能照護社會支持系統。全面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弘揚孝親敬老傳統美德。支持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開展孝親敬老模範表彰,健全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開展家庭照顧者照護技能培訓,繼續實施家庭適老化改造,充分發揮家庭成員的親情照顧作用,鞏固家庭養老基礎。完善面向獨居、空巢、留守、高齡、失能老年人的探訪關愛服務,加快發展家庭養老床位,提高家庭照護水平,讓老年人在家養老更安全、更舒適。發展城鄉助老志願服務和互助養老,大力培育基層老年協會,因地制宜建設互助養老設施,繼續探索養老服務時間儲蓄機制,鼓勵低齡健康老年人為失能、殘疾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幫助。鼓勵慈善公益力量支持和參與失能老年人照護。

(四)堅持分層分類,優化可持續綜合照護保障。研究推動養老服務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以失能照護為重點,建立穩定的多渠道養老服務經費投入機制。持續完善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健全老有所醫的醫療保障制度。加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在保障對象、籌資機制、評估機制、待遇支付、管理運行等方面作出統籌安排。加強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與養老服務體系的有機銜接,積極發揮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等各自優勢,滿足不同層次失能老年人照護需要。完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符合條件的照護項目納入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持續探索中央財政支持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適時研究擴大保障對象範圍。

(五)堅持供需適配,多措並舉加強照護隊伍建設。着力擴大養老護理員穩定來源,支持人口老齡化程度較高、養老服務人才供給不足地區與勞務輸出大省開展勞務協作,注重吸納脫貧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到養老服務崗位就業,促進養老服務人才跨地區有序流動。針對農村地區養老服務人才短缺實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導更多有能力、有意願的村民和農村低齡老年人參與提供養老服務,吸引更多養老服務人才返鄉入鄉就業創業。着力提升養老服務人才隊伍素質,完善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教育,加大養老護理員等專業人員培訓力度。引導和鼓勵養老機構健全收入分配、績效考核等激勵機制,綜合考慮從業年限、勞動強度、技能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和提高養老護理員工資水平。支持多渠道引進社會工作、康復服務、老年營養、心理諮詢等方面專業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才,進一步優化養老服務隊伍專業結構及年齡結構。探索建立參照職稱管理的養老服務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

(六)堅持科技支撐,加快智慧養老技術研發應用。發展養老服務新質生產力,鼓勵引導創投機構投資,培育養老服務專精特新企業。推動照護機器人、腦機接口、人工智能等產品研發應用,為老年人視力、聽力、記憶力、運動控制力等功能退化缺損提供智能科技代償,輔助和代替人力照護。完善數字化適老應用和服務,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舒適、便利的數字化智慧化生活環境。聚焦老年人能力因素,統籌開展全國人口普查、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老年人能力評估等工作,推動形成動態更新的全國失能老年人數據庫,加強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國家社會保險數據庫、老年人健康數據庫的共享復用,為完善養老服務政策提供科學依據。

(七)堅持安全第一,築牢質量管理防線。加強照護標準化建設,推動一批急需標準出台,完善全國統一的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加強養老服務信用體系建設,禁止有嚴重人身侵害等違法犯罪記錄人員從事養老服務。健全養老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完善養老社區、小微養老服務機構等新業態監管措施。強化部門聯動,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推動實現監管規範化、精準化、智能化,確保失能老年人照護安心安全,服務質量得到持續改進。

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失能老年人照護工作,加快推進中國特色養老服務體系成熟定型,讓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晚年。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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