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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國際開發協會開發信貸協定(環境技術援助項目)》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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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國際開發協會開發信貸協定(環境技術援助項目)》的批覆
國函〔1993〕141號
1993年10月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

國際開發協會開發信貸協定

(

環境技術援助項目

)

》的批覆
國函〔1993〕141號

 

財政部、外交部:

  國務院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國際開發協會開發信貸協定(環境技術援助項目)》。具體通知手續由外交部辦理。

                             國務院

                          一九九三年十月七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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