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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深圳灣口岸啟用時間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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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深圳灣口岸啟用時間的批覆
國函〔2007〕60號
2007年6月1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深圳灣口岸啟用時間的批覆

國函〔2007〕60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深圳灣口岸有關事項的請示》(粵府電〔2007〕22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深圳灣口岸於2007年7月1日零時開始啟用。

                         國務院

                       二○○七年六月十六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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