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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二類口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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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二類口岸的通知
國函〔1998〕74號
1998年8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二類口岸的通知

國函〔1998〕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截止1997年底,全國二類口岸總數已達350個。二類口岸作為一類口岸的補充,為改善地方投資環境,發展地方外向型經濟起到了積極作用。但近年來,二類口岸審批過多、過濫,布局不合理,管理不規範等問題日益突出。為加強口岸規範管理,進一步提高口岸開放的水平,國務院決定對全國的二類口岸進行清理整頓,自發文之日起暫停審批二類口岸。具體工作由海關總署商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國 務 院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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