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焦枝鐵路複線洛陽至龍門段走向問題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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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焦枝鐵路複線洛陽至龍門段走向問題的批覆
國函〔1990〕36號
1990年5月3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焦枝鐵路複線

洛陽至龍門段走向問題的批覆

 
國函〔1990〕36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報來的《關於焦枝鐵路複線洛陽龍門段東移的請示》(豫政文〔1989〕26號)收悉。國家計委組織有關部門及有關方面的專家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實地測試和科學論證工作,為確定該段鐵路合理走向提供了科學依據。現批覆如下:

  一、焦枝鐵路複線洛陽至龍門段,採取伊河大橋保留不動、鐵路隧道東移七百米的雙線繞行設計方案。

  二、鐵路部門對伊河大橋要採取有效的減振措施,在雙線繞行隧道的設計及施工時也要採取相應的減振措施,並請國家計委負責檢查落實。

  三、焦枝鐵路複線建設工程是全國重點建設項目,請河南省暨洛陽市人民政府給予大力支持。

 

                                國 務 院

                                    一九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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