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確定三沙市城市總體規劃由國務院審批的通知
外觀
國務院關於確定三沙市城市總體規劃由國務院審批的通知 國函〔2013〕2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3年2月4日 |
海南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十四條第二款,國務院確定,三沙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請在辦理城市總體規劃審批時遵照執行。
國務院
2013年1月30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