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福建省成立福建投資企業公司的批覆
外觀
國務院關於福建省成立福建投資企業公司的批覆 國發〔1979〕19號 1979年1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福建省成立
福建投資企業公司的批覆
國發〔1979〕19號
福建省革命委員會:
關於你省擬成立福建投資企業公司問題,經研究,原則同意試辦。該公司吸收僑資興辦或合辦企業,應先從投資少、收效快的出口商品項目搞起,由少到多,逐步擴大。各個項目建設所需國內資金、物資、勞動力、原材料、燃料、動力,由省里平衡解決。公司及所屬企業要講求經濟效果,實行嚴格的經濟核算,自負盈虧。產品外銷,要在外貿部門統一管理下進行,避免在國際市場上形成相互競爭。
辦綜合性的投資企業公司,我們還缺乏經驗,試行中會遇到不少新問題,請你們及時注意研究,同有關方面協調一致,並不斷總結經驗。
國務院
一九七九年一月二十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