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精神衛生工作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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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精神衛生工作情況的報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雷海潮(受國務院委託)
2023年12月26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4年/第一號
——2023年12月26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
國務院關於精神衛生工作情況的報告
——2023年12月26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 雷海潮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計劃的安排,受國務院委託,就精神衛生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組成部分,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問題是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健康幸福的重大公共衛生問題和社會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在2016年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上指出,要加大心理健康問題基礎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識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規範發展心理治療、心理諮詢等心理健康服務;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在二十大報告中再次強調,重視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為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國人大常委會把精神衛生立法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審議通過《精神衛生法》等重要法律,為推動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各地區、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持續深入推進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工作。

一、主要工作進展和成效[編輯]

(一)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

一是加強規劃引領,着力推進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建議,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將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工作融入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保障婦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基本權益、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維護社會穩定和安全等領域,強化統籌推進。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國務院印發《關於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十四五」國民健康規劃》等,將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工作作為重要內容,着力部署推進。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精神衛生工作指導意見、全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加強系統推進。各有關部門將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工作與本系統、本領域工作有效銜接,予以協同推進。各地方切實履行屬地責任,將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工作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強化部署落實。

二是加強部門協同,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加強黨政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各方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2021年,經中央編辦批准,設立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搭建各部門、各領域交流平台。各地方建立覆蓋省、市、縣三級的精神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多部門協調機制。鄉鎮(街道)建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立公共衛生委員會,成立由精防人員、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社區工作者、志願者、家屬等組成的關愛幫扶小組。地方各級普遍設立精神衛生防治技術管理機構,承擔預防、治療、康復、健康教育、綜合管理的培訓指導、組織協調與具體實施等工作。

(二)推進心理健康促進和精神障礙預防

一是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2016年22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心理健康工作的任務目標。2019年,啟動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各地方、各部門堅持和發展新時期「楓橋經驗」,將心理健康服務與社會工作、城鄉社區服務、志願服務、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學工作、醫療衛生服務等相融合,邊探索邊總結邊推廣,形成一系列制度安排。城鄉社區依託綜合服務設施或基層綜治中心建立心理諮詢(輔導)室或社會工作室(站),用人單位依託工會、共青團、婦聯等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各類學校設立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中心或心理輔導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普遍配備專兼職精神衛生人員,針對性開展工作。

二是加強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重視老年人心理健康,開展老年心理關愛項目、老年痴呆防治促進行動等。加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網絡建設,在地市、縣兩級設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長輔導中心,在全國1600餘家婦幼保健機構開展兒童心理保健服務。組織研發適用於基層兒童保健人員的兒童心理預警篩查表,建立健全兒童孤獨症等篩查干預體系。通過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支持各地開展常見精神障礙防治和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進工作。開發符合中國青少年特點的心理健康服務包和同伴支持工具包。編發《兒童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導手冊》,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和農村困境兒童心理關愛等。編制《職業人群心理健康促進指南》,開展職業健康素養監測與干預。

三是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強化心理健康師資隊伍配備。截至2021年,全國92.4%的小學和95.0%的初中配備了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全國95.5%的高校按照師生比不低於1:4000的比例配備專職教師。2023年,經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印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對學生心理健康工作作出系統安排。組建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諮詢委員會,建立全國學生心理健康監測平台,加強數據分析和科學研究。依託國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務平台開展心理健康教師專題研修,實現了各級各類學校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全覆蓋。

四是促進心理諮詢行業健康發展。積極推動城鄉社區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吸納社會力量為社區居民提供心理諮詢服務。鼓勵支持全國約4000家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心理諮詢服務,配備心理諮詢師6000餘人。各地通過地方立法或制定規範性文件等,對心理諮詢內涵標準和心理諮詢機構、心理諮詢人員的資質要求予以規範,加強管理。強化社會辦心理諮詢機構登記註冊管理服務。強化服務技能和倫理道德培訓,提升服務能力和規範化水平。全國層面和一些地方成立相關行業學協會,強化行業自律和服務。

五是完善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機干預機制。各地依法將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機干預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依託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高校、社會服務機構、有關專業學協會等,搭建公益心理援助平台。全國醫療衛生機構開設心理援助熱線660餘條,開通熱線坐席1260餘個,配備熱線接聽人員8400餘名。共青團推進12355青少年服務台建設,面向青少年提供公益心理諮詢服務60餘萬人次。

六是廣泛開展科普宣傳。組建國家級健康科普專家庫,廣泛宣傳心理健康科普知識,提高公眾心理健康素養。在中央電視台播出心理健康主題系列公益廣告,累計觸達人次約1.14億。積極宣傳工作成效,推廣工作經驗。定期開展「世界精神衛生日」等宣傳活動,營造全社會支持精神衛生工作的良好氛圍。

(三)持續提升精神衛生醫療服務能力

近年來,中央財政投資106億元,改擴建540餘所醫療衛生機構,為600餘所醫療衛生機構配置精神專科基本醫療設備。先後印發《關於加強和完善精神專科醫療服務的意見》《「十四五」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支持各地省級精神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精神科建設。先後出台《「十四五」時期社會服務設施兜底線工程實施方案》《「十四五」推進精神衛生福利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支持精神福利設施建設。設置國家精神疾病醫學中心,推進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帶動全國精神專科領域建設與發展。組織制定《精神障礙治療指導原則》《心理治療規範》,建立健全醫療質量管理控制體系,加大日常監管力度,提高精神障礙診療規範化水平。

(四)加強精神障礙人員綜合服務管理

一是建立嚴重精神障礙人員全流程服務管理體系。2004年起,國家設立中央補助地方嚴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項目。2009年起,將居家嚴重精神障礙人員的健康管理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印發《嚴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工作規範》和《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管理辦法》,指導各地建立健全部門協同聯動機制,開展底數摸排等相關專項工作,強化精神障礙人員權益保障,提供隨訪管理、定期體檢、病情評估、服藥指導、社區康復等服務。

二是加大保障救助力度。目前國家已基本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等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80%、70%左右。2018年以來,國家醫保目錄共新增近20種精神障礙藥品,並通過談判引導部分藥品價格大幅下降。2022年,居民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在基本醫保基礎上提高了約15個百分點。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救助制度。為困難精神障礙殘疾人發放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殘疾人補貼等。

(五)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

先後印發《關於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的意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規範》《關於積極推行政府購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開展「精康融合行動」的通知》等,加強體系建設,健全部門協調配合、專業力量支持、信息安全共享、患者順暢轉介的工作機制,明確各級福彩基金項目向精神障礙社區康復傾斜,積極發揮政府購買服務機製作用。目前,全國31個省份已出台「精康融合行動」實施方案,7個省份實現區縣社區康復服務全覆蓋,8個省份區縣服務覆蓋率超過或接近70%。

(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科研支撐

一是加大人才培養培訓力度。建立健全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相銜接的人才培養體系。認定72個心理學類國家級一級本科專業建設點,支持全國31家高校設置精神醫學本科專業。全國遴選精神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202個,累計招收培訓精神科醫師1.1萬人。2013年至今,組織實施精神科專業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4000餘項,累計培訓精神科醫師90萬餘人次。持續開展精神科醫師轉崗培訓,累計培訓1.6萬餘人,其中1.2萬餘人已加注精神科執業資質,1萬餘人轉崗到精神科工作。

二是完善人才激勵機制。落實「兩個允許」(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要求,指導各地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確定薪酬水平。完善績效工資政策。將精神類、心理治療類醫療服務價格納入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統籌考慮,完善動態調整機制。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健全評價體系。完善心理治療專業初級、中級職稱評價考試制度,暢通晉升渠道。

三是加大科學研究工作力度。將精神障礙病因、危險因素及發生機制研究列入「十四五」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專項規劃,支持早期篩查、早期干預,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開展防治一體化技術研發及推廣應用。在科技創新2030—「腦科學與類腦研究」重大項目及「十四五常見多發病防治研究」重點專項中,支持抑鬱症、睡眠障礙、焦慮障礙及藥物成癮等方向21個項目,合計國撥經費5.18億元。建設3家國家精神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促進創新和轉化。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編輯]

(一)多部門協同的工作力度有待加強。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工作是綜合性社會工作,需要各部門履職盡責,全社會共同參與。但一些地方和部門工作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協同落實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工作職責的積極性、主動性不夠。

(二)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存在短板和不足。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進度、工作成效的區域差異還比較大。部分地方心理服務場所建設仍有欠缺,一些已建成的場所人員配備不到位,使用率不高。全國還沒有統一的心理援助熱線,70%以上的心理援助熱線由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自籌資金建設,運行壓力較大。

(三)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尚需進一步健全。部分地市和一些區縣還沒有精神專科醫院或綜合醫院精神科病房。精神衛生福利機構、社區康復機構總量不足且區域分布不均。精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總量不足,結構性問題比較突出。

(四)精神衛生投入保障需進一步加強。精神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精神科建設發展力度有待加強。有的服務項目尚未納入醫保收費目錄。精神衛生工作人員工作強度大,薪酬待遇偏低,社會認同感不高,影響隊伍穩定。相關醫療機構經費保障力度不足。

(五)促進心理健康的社會氛圍還未完全形成。心理健康問題預防和早期干預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社會心理健康素養有待進一步提高,對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問題的認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編輯]

黨的二十大提出「重視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的明確要求,國務院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持續推進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工作。

(一)構建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強《精神衛生法》《「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等的宣貫學習,完善制度規範體系,加強督促指導,完善考核評價體系,進一步壓實地方和部門責任,調動各方面工作積極性。

(二)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心理健康影響因素研究和源頭治理。推動城鄉社區、學校、用人單位等擴充設置心理健康服務場所,配備相關人員開展針對性心理健康服務。深入開展科學研究,開發本土化測評工具,加強兒童青少年學生等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推動建設全國統一的心理援助熱線,完善多部門聯動的心理危機干預體系。指導各地推進地方立法,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加強心理諮詢機構、從業人員和服務行為管理,規範心理諮詢服務。

(三)大力推進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提高服務能力。支持精神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等精神(心理)科建設。推進院校教育、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繼續教育和轉崗培訓,增加專業人才供給。探索開展兒童精神心理科醫師和心理治療師培訓,補齊人才隊伍結構短板。加強嚴重精神障礙人員服務管理,推進社區康復。

(四)完善支撐保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進一步完善落實醫保、價格支持政策,合理、動態調整相關醫療服務價格。推動將更多更新精神藥品及心理治療、物理治療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建立健全精神障礙人員生活救助、補貼制度體系,推進就業支持。研究完善精神衛生工作人員職業發展、關心關愛、待遇保障等支持政策。

(五)加大科普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進一步加大科普宣教工作力度,強化政策宣傳,提高公眾心理健康素養。引導公眾正確認識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障礙,提高防治意識,發現問題採取科學應對方式,促進早發現、早干預、規範干預。保障精神障礙人員合法權益。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長期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工作,持續加強執法監督,深入開展調研指導;人大代表積極建言獻策,提出寶貴意見建議,有力推動了各項工作。在此,我們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表示衷心的感謝。

今後,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履行《精神衛生法》等賦予的法定職責,不斷加強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提升服務能力,為增進人民健康福祉,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作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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