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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設置文山僮族苗族自治州、撤銷文山專員公署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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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設置文山僮族苗族自治州、
撤銷文山專員公署的決定

1957年5月2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57年/第23號
1957年5月24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49次會議通過

國務院批准雲南省人民委員會1957年4月20日關於設置文山僮族苗族自治州的報告,幷決定:

設置文山僮族苗族自治州,撤銷文山專員公署。自治州的行政區域為原文山專區的文山、硯山、丘北、廣南、富寧、西疇、馬關、麻栗坡等八縣。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駐文川縣城。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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