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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設立中國民生銀行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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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設立中國民生銀行的批覆
國函〔1995〕32號
1995年5月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設立中國民生銀行的批覆

國函 〔1995〕32號

中國人民銀行:

  你行《關於設立中國民生銀行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國務院同意設立中國民生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是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是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的獨立法人,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管理。中國民生銀行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籌集融通資金,主要為民營工商企業服務。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國民生銀行可逐步設立分支機構。

  請你行督促有關單位認真做好設立中國民生銀行的籌備工作,待籌備工作經你行驗收合格後,再批准其開業。

        國 務 院

        一九九五年五月六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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