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設立蘭州海關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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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設立蘭州海關的批覆 國函〔1987〕188號 1987年11月2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設立蘭州海關的批覆
國函〔1987〕188號
甘肅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六日《關於要求設立蘭州海關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蘭州海關。
二、蘭州海關人員編制為四十人。
三、所需辦公、生活用房及開辦費由你省負責解決;交通工具、檢查儀器設備由海關總署配備。
具體事宜,請你省與海關總署商辦。
國 務 院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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