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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設立合肥海關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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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設立合肥海關的批覆
國函〔1987〕127號
1987年7月2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設立合肥海關的批覆

國函〔1987〕127號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五月三日《關於再次請求設立合肥海關的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合肥海關。

二、合肥海關人員編制五十人。人員來源,在現有黨政機關人員中調劑,不在社會上招收。所需辦公、生活用房及開辦費,由你省負責解決;交通工具、檢查儀器設備,由海關總署配備。

具體事宜,請你省與海關總署商辦。

                           國 務 院      

                        一九八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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