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設立無錫海關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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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設立無錫海關的批覆 國函〔1988〕3號 1988年1月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設立無錫海關的批覆
國函〔1988〕3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九日《關於設立無錫海關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無錫海關(處級)。
二、人員編制為八十人。人員來源,在海關系統和現有黨政機關人員中調劑,不從社會上招收。
三、所需辦公、生活用房及開辦費由無錫市人民政府負責解決,交通工具和檢查儀器設備由海關總署配備。
具體事宜,請你省與海關總署商辦。
國 務 院
一九八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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