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設立蘇州、常州海關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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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設立蘇州、常州海關的批覆 國函〔1988〕117號 1988年9月1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設立蘇州、常州海關的批覆
國函〔1988〕117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四日《關於在蘇州、常州分別設立海關機構的請示》及《補充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蘇州、常州海關(處級)。
二、人員編制一百四十人,其中蘇州海關八十人,常州海關六十人。所需人員在海關系統和當地黨政機關內調配,不從社會上招收。
三、海關所需的辦公、生活用房和開辦費,分別由蘇州、常州市人民政府負責解決。檢查儀器設備由海關總署配備。
具體事宜,請你省與海關總署商辦。
國 務 院
一九八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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