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調整部分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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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調整部分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的通知
國發〔2004〕13號
2004年4月2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調整部分行業固定資產

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的通知

國發〔2004〕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今年以來,國民經濟繼續保持良好勢頭,改革開放穩步推進,社會事業全面發展。同時,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進一步顯現,集中表現在投資增長過快、新開工項目過多、在建規模過大,投資結構不合理,鋼鐵、電解鋁、水泥行業盲目投資、低水平重複建設現象嚴重,房地產開發投資增幅過高,開發資金過多依賴銀行貸款。為加強宏觀調控,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促進上述行業的健康發展,國務院決定對《國務院關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試行資本金制度的通知》(國發〔1996〕35號)有關鋼鐵、電解鋁、水泥、房地產開發行業建設項目資本金比例進行調整:(1)鋼鐵項目資本金比例由25%及以上提高到40%及以上;(2)水泥、電解鋁、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含經濟適用房項目)資本金比例由20%及以上提高到35%及以上。

  本通知的有關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國務院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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