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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2002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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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2002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決定
國發〔2003〕4號
2003年2月28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2002年度國家科學
技術獎勵的決定

國發〔200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十六大精神,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獎勵為發展我國科技事業、促進經濟繁榮和社會進步作出突出貢獻的科學技術人員,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的規定,由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評審委員會嚴格評審、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審定和科技部審核,經國務院批准並報請國家主席江澤民簽署,授予金怡濂院士2002年度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經國務院批准,授予「物理有機化學前沿領域兩個重要方面——有機分子簇集和自由基化學的研究」國家自然科學獎一等獎,授予「全球二疊系——三疊系界線層型研究」等23項成果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授予「納米粉體材料超重力法工業性製備新技術」等21項成果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授予「優質、高產玉米新品種農大108的選育與推廣」等18項成果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授予「STM-64光傳輸系統」等200項成果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授予德國羅伯特·昂格特、日本平野敏右、法國羅伯特·迪蓋特、美國漢密爾頓和曹韻貞等5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全國科學技術工作者要向全體獲獎者學習,繼續發揚團結奮鬥、頑強拼搏、奮力攀登、勇於創新的精神,不斷加強研究開發,大力推動技術創新,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為不斷提高我國的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加快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作出更大的貢獻。


國務院
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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