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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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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國務院關於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決定
國發〔2017〕2號
2017年1月2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7年
[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國務院決定,對為我國科學技術進步、經濟社會發展、國防現代化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科學技術人員和組織給予獎勵。

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的規定,經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評審委員會評審、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審定和科技部審核,國務院批准並報請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授予趙忠賢院士、屠呦呦研究員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務院批准,授予「大亞灣反應堆中微子實驗發現的中微子振盪新模式」國家自然科學獎一等獎,授予「亞洲季風變遷與全球氣候的聯繫」等41項成果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授予「高溫/超高溫塗層材料技術與裝備」等3項成果國家技術發明獎一等獎,授予「良種牛羊高效克隆技術」等63項成果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授予「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TD-LTE)關鍵技術與應用」等2項成果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授予「嫦娥三號工程」等20項成果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授予「多抗穩產棉花新品種中棉所49的選育技術及應用」等149項成果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授予凱瑟琳娜·科瑟·赫英郝斯教授等5名外國專家和國際玉米小麥改良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全國科學技術工作者要向趙忠賢院士、屠呦呦研究員及全體獲獎者學習,繼續發揚求真務實、勇於創新的科學精神和服務國家、造福人民的優良傳統,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為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建設世界科技強國,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國務院
2017年1月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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