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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2022年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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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2022年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
財政部副部長廖岷
2023年10月21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3年/第七號
——2023年10月21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
國務院關於2022年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
——2023年10月21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
財政部副部長 廖 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受國務院委託,我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22年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請審議。

金融國有資產是國家及其授權投資主體直接或間接對金融企業和機構(以下統稱企業)出資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即國有金融資本權益。我國金融業中國有成分占主體地位,金融國有資產是推進國家現代化、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我們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金融國有資產的經營質效決定了金融業整體經營質效。黨中央、國務院對金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高度重視,於2018年印發《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新時期加強和完善金融國有資產管理指明了方向。近年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地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以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為導向,協力推進金融國有資產管理各項工作。

一、金融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編輯]

承載金融國有資產的企業包括國有金融企業[1]和國有參股金融企業。憑藉國家權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企業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納入金融國有資產管理。近年來,金融國有資產總體實現了量的穩步增長和質的有效提升。

(一)金融國有資產總量。截至2022年末,國有金融資本權益總額27.6萬億元。在國有金融企業中,國有金融資本權益26.9萬億元,企業資產總額352.3萬億元。在國有參股金融企業中,國有金融資本權益0.7萬億元,企業資產總額48.5萬億元。

(二)中央與地方金融國有資產分布。國有金融資本權益主要集中在中央本級。截至2022年末,中央國有金融資本權益19.1萬億元,占國有金融資本權益總額的69.1%。地方國有金融資本權益8.5萬億元,占30.9%。

(三)金融國有資產行業分布。國有金融資本權益主要集中在銀行業。截至2022年末,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擔保業、主權財富基金、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投資運營公司、其他企業國有金融資本權益分別占64.4%、3.5%、3%、3.2%、5%、9.5%、11.4%。

(四)國有金融企業境外資產分布。從投資主體看,中央金融企業境外股權出資總額和對應資產規模在國有金融企業境外股權出資和對應資產規模中占比均超過90%。從行業分布看,以銀行業為主,對應資產規模占70.8%。

(五)國有金融企業經營成效。近年來中央金融企業在服務國家戰略、支持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提升經營效益等方面取得較好成效,2018—2021年[2]績效評價結果總體保持在「優」、「良」檔次。

二、金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情況[編輯]

《指導意見》明確,各級財政部門根據本級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2019年,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進一步明確財政部門權責清單和職責邊界。近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遵循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服務大局、堅持統一管理、堅持權責明晰、堅持問題導向五大原則,有序推進金融國有資產管理各項工作。

(一)推動加強黨的建設。推動國有金融企業黨委(黨組)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引導國有金融企業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進一步規範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防止鋪張浪費。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要求,統計報送中管金融企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

(二)強化產權管理。健全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產權流轉「全鏈條」管理體系,為防範金融國有資產流失提供保障。修訂產權登記管理辦法,開展產權登記專項行動,建立資產統計和財務決算聯動機制,夯實金融國有資產家底。出台國有金融企業增資擴股、資產轉讓等系列制度,規範金融企業有關交易行為。

(三)加強財務管理。主動配合做好金融企業巡視整改相關工作,印發加強國有金融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進一步規範財務收支和不良資產核銷、處置行為。推動建立權責明確、決策科學、監督有力的境外投資財務管理機制。修訂國有金融企業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提高金融審計質量,維護出資人合法權益。

(四)改進績效管理。結合國有金融企業功能定位和行業特點,建立銀行、保險、主權財富基金等分行業績效評價體系,新增「服務國家發展目標和實體經濟」考核指標,引導國有金融企業更好服務國家戰略和實體經濟;建立發展質量考核指標,引導國有金融企業加快轉變發展理念和方式,加強內部挖潛,提升投入產出效率和價值創造能力;優化風險防控考核指標,督促國有金融企業有效防範金融風險;完善經營效益指標,督促國有金融企業做好保值增值。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實現績效評價結果與領導班子考核、企業工資總額、負責人薪酬掛鉤。

(五)完善公司治理。指導國有金融企業規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與經營管理層的關係,釐清權責邊界,建立健全制衡機制。完善授權經營體系,制定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授權建議,引導其結合實際評估完善授權方案。加強股權董事實質化管理,先後出台股權董事履職保障、議案審議、重大事項報告等系列制度,壓實股權董事責任。

(六)優化資本布局。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統籌優化國有金融資本布局,有所為有所不為。推動國有金融資本向擔保業、保險業布局。2018年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註冊資本661億元,引導金融資源流向小微、「三農」等普惠領域。2020年成立中國農業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61億元,加快推進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推動國有金融企業聚焦主責主業,退出低效無效資產,提高國有金融資本配置效率。

(七)深化政策性銀行改革。聚焦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強化政策性銀行職能定位。引導政策性銀行釐清業務邊界,聚焦政策性主業,重點在商業銀行不能充分有效提供服務的領域發力。

(八)穩步推進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指導意見》和《暫行規定》出台以來,各地區按照集中統一、全流程全覆蓋、穿透管理的總體要求,落實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統一規制,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改革不斷推進。截至2022年末,3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3]出台了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實施意見,33個省(區、市)制定了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定。

三、國有金融企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成效[編輯]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國有金融企業總體保持平穩健康發展,服務實體經濟、維護金融安全的作用不斷加強,保障改善民生水平、增進民生福祉的作用充分彰顯,為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了堅實支撐,充分體現了國家作為長期股東的優越性,充分彰顯了黨的領導的制度優勢。

(一)服務實體經濟的貢獻不斷增大。國有銀行信貸供給合理充裕。截至2022年末,9家中央國有商業銀行[4]貸款餘額111萬億元,同比增長12%;政策性銀行[5]貸款餘額27.2萬億元,同比增長11.6%。國有保險公司風險保障力度加大。2022年,7家中央國有商業保險公司[6]賠付金額0.8萬億元,同比增長4.7%;農業保險為1.7億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約5萬億元,為農業發展和糧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支持科技創新的力度持續增強。國有銀行信貸資源進一步向科創領域傾斜。截至2022年末,中央國有商業銀行戰略性新興產業貸款餘額7.3萬億元,同比增長64.7%。國有保險公司對科創領域的支持持續提升。

(三)普惠金融服務的水平不斷提高。普惠金融領域貸款持續增長。截至2022年末,中央國有商業銀行普惠小微貸款餘額10萬億元、同比增長29.8%,惠及小微企業1069萬戶、同比增長23.2%。民營及小微企業領域保險支持不斷加大。普惠金融服務的數字化水平不斷提升。5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7]普惠數字平台認證客戶超過1000萬戶次,授信金額突破2萬億元。

(四)服務綠色低碳轉型的質效明顯提升。綠色信貸規模快速增長。截至2022年末,中央國有商業銀行綠色信貸餘額12萬億元,同比增長45.6%。綠色保險業務穩步增加。2022年,中央國有保險公司綠色保費收入531.8億元,同比增長36.4%。2020年,開發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出資支持成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註冊資本885億元。綠色債券、綠色租賃等業務不斷創新發展,綠色金融服務體系日臻完善。

(五)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能力不斷增強。國有金融企業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截至2022年末,國有商業銀行平均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和撥備覆蓋率總體達到監管標準,優於行業平均水平;國有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國有證券公司平均風險覆蓋率均高於行業監管標準。

(六)助力保障改善民生的作用持續發揮。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支持推進鄉村振興。截至2022年末,政策性銀行累計發放精準幫扶貸款約5萬億元。積極支持抗擊新冠疫情和抗災救災,國有金融企業通過開通綠色理賠通道、優化審核流程、簡化抵押擔保、適當展期續貸等措施,保障金融服務順暢;發揮巨災保險作用,開發巨災保險產品,人保集團牽頭成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共同體,保障人群達2.4億人。

四、進一步完善金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思路與措施[編輯]

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局起步的關鍵時期。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對金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們將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自覺接受全國人大監督,依法依規管好用好金融國有資產,不斷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一)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一是推動管資本與管黨建有機融合。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充分發揮各治理主體作用,嚴防出資人缺位和內部人控制,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二是促進財會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貫通協調。健全金融領域財會監督體系,把黨的領導落實到財會監督全過程各方面,完善工作機制,提升監督效能,促進財會監督與巡視、審計、紀檢、監察等其他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形成合力。

(二)深化落實國有金融資本集中統一管理。一是優化協調機制。確保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二是完善管理機制,強化對受託管理機構的監督和評價。三是推進集中統一管理,推動地方落實好集中統一管理要求。

(三)持續優化國有金融資本戰略布局。一是統籌規劃行業布局。二是優化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區域布局。統籌考慮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金融服務需求、金融經營和監管人才等因素,推動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優化整合、提質增效。

(四)不斷夯實以管資本為主的金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體系。一是加強法制建設。加快制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條例,協同健全相關法律法規體系。二是完善產權和財務管理制度。三是健全授權經營機制。結合不同類型金融行業特點,構建更具針對性的授權管理體系,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營管理層決策權限,清晰委託代理關係。

(五)穩步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一是強化國有金融企業職能定位。推動大型商業銀行強化對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督促政策性銀行堅守自身職責,力促中小銀行專注主業。穩慎推進國有保險公司發展模式轉型,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的多元化保障需求。二是推進國有金融企業轉變經營模式。督促其樹立質量優先、效率至上的理念,做優主業、做精專業,加快從規模擴張轉向內涵式發展。三是推動國有金融企業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繼續優化考核評價體系,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國有金融企業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加大對科技創新、鄉村振興、綠色發展等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六)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一是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金融風險。嚴格規範產融結合,建立風險防火牆,避免風險相互傳遞。二是壓實國有金融企業防範化解風險的主體責任。堅持審慎合規經營,防止業務無序擴張;完善風險內控機制,夯實財務數據,動態排查各類風險隱患;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強化內部追責問責。


  1. 國有金融企業包括國有獨資、國有全資、國有絕對控股和國有實際控制金融企業。
  2. 2022年度績效評價工作正在開展過程中。
  3. 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省(區、市)。
  4. 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
  5. 包括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
  6. 包括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郵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7. 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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