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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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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辦發〔1998〕139號
1998年10月1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事委員會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

關於調整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辦發〔1998〕1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大軍區、省軍區,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武警部隊:

根據九屆人大一次會議之後領導職務和機構調整情況,為了加強對國防動員工作的領導,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對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組成人員進行相應的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主 任:朱鎔基(國務院總理)

  副主任:遲浩田(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負責常務工作)

     王忠禹(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

  委 員:崔占福(國務院副秘書長)

     隗福臨(副總參謀長)

     周子玉(總政治部副主任)

     溫光春(總後勤部副部長)

     李安東(總裝備部部長助理)

     包敘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盛華仁(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

     於宗林(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副主任)

     楊煥寧(公安部部長助理)

      項懷誠(財政部部長)

      俞正聲(建設部部長)

      傅志寰(鐵道部部長)

      胡希捷(交通部副部長)

      吳基傳(信息產業部部長)

     張文康(衛生部部長)

     沈元康(民航總局副局長)

     范曉光(總參謀部動員部部長)

     陳德第(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正司長級幹部)

     符傳榮(總參謀部作戰部部長)

     蔣士良(總後勤部軍事交通運輸部部長)

  今後,如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安排意見,經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秘書組審核後報請委員會主任或常務副主任批准。

                     國 務 院

                     中央軍委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四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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