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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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意見
國辦發〔2014〕68號
2014年12月2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

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意見

國辦發〔2014〕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木本油料產業是我國的傳統產業,也是提供健康優質食用植物油的重要來源。近年來,我國食用植物油消費量持續增長,需求缺口不斷擴大,對外依存度明顯上升,食用植物油安全問題日益突出。為進一步加快木本油料產業發展,大力增加健康優質食用植物油供給,切實維護國家糧油安全,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以提高供給能力為目標,以完善政策措施為基礎,以提高科技水平為支撐,建立健全木本油料種植、加工、流通、消費產業體系,努力提高木本食用油的消費比重,推動木本油料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堅持統籌規劃,科學布局,突出區域特色;堅持市場導向,政府扶持,促進適度規模發展,提高集約經營水平;堅持依靠科技,積極推廣優良品種和新技術,努力實現高產、優質、高效;堅持適地適樹,穩步推進,充分利用宜林地、鹽鹼地、沙荒地,不占耕地尤其是基本農田;堅持創新機制,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將企業和農民利益聯結在一起,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堅持多元發展,加強市場監管,維護經營秩序,確保產品安全。

  (三)總體目標。力爭到2020年,建成800個油茶、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重點縣,建立一批標準化、集約化、規模化、產業化示範基地,木本油料種植面積從現有的1.2億畝發展到2億畝,年產木本食用油150萬噸左右。

  二、主要任務

  (四)優化木本油料產業發展布局。各有關地區和部門要繼續組織實施好《全國油茶產業發展規劃(2009—2020年)》。各級林業部門要組織開展核桃、油用牡丹、長柄扁桃、油橄欖、光皮棶木、元寶楓、翅果油樹、杜仲、鹽膚木、文冠果等木本油料樹種資源普查工作,查清樹種分布情況和適生區域,分樹種制定產業發展規劃。要把發展木本油料產業與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三北防護林建設、京津風沙源治理等國家重大生態修復工程以及地方林業重點工程緊密結合,因地制宜擴大木本油料種植面積。

  (五)加強木本油料生產基地建設。抓好木本油料樹種良種選育及品種審(認)定,建立健全種質資源收集保存和良種生產供應體系,積極推進良種基地、定點苗木生產基地建設。通過典型示範,全面推行優良品種,積極推廣先進適用造林技術,努力提高單產水平,新建一批高產、穩產木本油料生產基地,對現有低產林進行撫育、更新和改造。

  (六)推進木本油料產業化經營。積極培育跨地區經營、產供銷一體化的木本食用油龍頭企業,鼓勵企業通過聯合、兼併和重組等方式做大做強。支持企業在主產區建立原料林基地和建設倉儲物流設施,發展「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基地+農戶」等產業化經營模式,建立長期穩定的購銷合作關係,引導農民開展標準化和專業化種植。鼓勵木本油料林立體種植和綜合開發,提高林地利用率和木本油料綜合生產能力。支持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戶加強木本油料烘乾、倉儲等初加工設施設備建設。鼓勵企業利用新技術、新工藝,開展精深加工和副產品開發,實現循環發展和綜合利用。

  (七)健全木本油料市場體系。積極培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木本油料產品專業市場。加快建設市場需求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健全流通網絡,引導產銷銜接,降低流通成本,幫助農民規避市場風險。制定木本油料種植、倉儲、加工、銷售等生產標準,完善油脂產品和相關副產品質量標準及其檢測方法。規範木本食用油包裝標識管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建立木本食用油質量認證體系,加大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認定工作力度,着力培育名牌產品。推動企業提高質量安全管控水平,確保產品綠色、健康、安全、環保。

  (八)加強市場監管和消費引導。加強對木本食用油原料生產、加工、儲存、流通、銷售等環節的監管,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強化市場准入管理和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制假、售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嚴禁不合格產品進入市場,建立健全產品質量送檢、抽檢、公示和責任追溯制度。加強木本食用油營養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通過公益廣告、科普讀物等形式,倡導消費者合理用油和科學用油,促進形成科學健康的飲食習慣。

  三、保障措施

  (九)完善多元投入機制。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以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農民投入為主體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國家統籌各類造林投資,加大對木本油料基地建設和良種繁育的扶持力度,帶動地方投資和各類社會投資積極參與。中央財政繼續整合資金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支持主產區新建蓄水池、塘壩等水利設施,改善基礎設施和生產條件。完善落實產油大縣獎補政策。對具備條件的農村貧困地區,可統籌安排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持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發展木本油料產業。

  (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支持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加大對木本油料產業扶持力度。鼓勵商業性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針對木本油料產業周期長、投入大等特點,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利率,加大信貸投入。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大力發展林權抵押貸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探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試點。中央財政對符合條件的木本油料產業貸款項目,實行據實貼息。森林保險要逐步覆蓋木本油料產業發展,建立生產災害風險防範機制。各地要積極支持保險機構開展木本油料保險業務,鼓勵和引導農民投保。

  (十一)支持科技研發和推廣。強化科技攻關,進一步扶持木本油料良種選育、豐產栽培技術研究,支持引進優良種質資源,在木本油料產業集中的區域建立國家級試點示範基地,通過推廣優良高產新品種和配套技術示範,促進規模化、良種化種植。將木本油料採集、烘乾、加工及綜合利用列入國家科技創新開發項目,並給予重點扶持。積極研發適宜木本油料種植、收穫和加工的機械設備,提高生產加工機械化水平。鼓勵企業發揮科技創新主體作用,支持企業與科研機構合作,形成科技創新、技術服務、產業開發有機聯繫的產學研緊密合作體系。建立分級技術培訓制度,支持專業合作組織開展木本油料科技推廣,提高農民經營管理水平。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木本油料產業發展,進一步健全組織領導體系。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實際,把木本油料產業發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出台有針對性的配套措施。國家林業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系統性研究,及時解決產業發展中的矛盾和問題,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國務院辦公廳

                           2014年12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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