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海洋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海洋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國辦發〔1998〕44號
1998年6月1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

國家海洋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

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國辦發〔1998〕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海洋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經國務院批准,現予印發。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六日          

國家海洋局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的通知》(國發〔1998〕6號),設置國家海洋局。國家海洋局是國土資源部管理的監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環境保護、依法維護海洋權益、組織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機構。

一、職能調整

海洋資源行政管理職能,交給國土資源部。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國家海洋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定我國海岸帶、海島、內海、領海、毗連區、大陸架、專屬經濟區及其他管轄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擬定海洋功能區劃、海洋開發規劃、海洋科技規劃和科技興海戰略。管理國家海洋基礎數據,承擔海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統計工作。

(二)監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帶)使用,頒發海域使用許可證,按規定實施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管理海底電纜和管道的鋪設,承擔組織海域勘界。

(三)組織擬定海洋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標準和規範,擬定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按照國家標準,監督陸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海洋傾廢、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管理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監督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核准新建、改建、擴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

(四)監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學調查研究活動,依法監督涉外的海洋設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開發活動。組織研究維護海洋權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與周邊國家海域劃界及有歸屬爭議島嶼的對策建議;維護公海、國際海底中屬於我國的資源權益;組織履行有關的國際海洋公約、條約。組織對外合作與交流。

(五)管理「中國海監」隊伍,依法實施巡航監視、監督管理,查處違法活動。

(六)組織海洋基礎與綜合調查、海洋重大科技攻關和高新技術研究。管理海洋觀測監測、災害預報警報、綜合信息、標準計量等公益服務系統。負責發布海洋災害預報警報和海洋環境預報(不含天氣預報警報)。管理極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辦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國家海洋局設6個職能司(室):

(一)辦公室(財務司)

承擔局機關政務、新聞宣傳、機關文電處理、對外聯絡、文書檔案、信訪、保衛、保密工作。管理國家海洋基礎數據,承擔海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統計工作。管理海洋事業經費、專項資金等國家財政撥給的資金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二)海域管理司

草擬我國海岸帶、海島、內海、領海與毗連區、大陸架、專屬經濟區及其他管轄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規和政策。草擬海洋功能區劃、海洋開發規劃,核准海域使用許可證。具體組織海域勘界,組織監視涉外的海洋科學調查研究、海洋設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開發活動。審核並監督海底電纜、管道的鋪設,審核新建、改建、擴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聯繫「中國海監」隊伍。

(三)海洋環境保護司

組織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組織監測監視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海洋傾廢、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損害環境的情況。草擬海洋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規範和標準。草擬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按照國家標準監測陸源污染物排海,監測監視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組織海洋環境觀測監測、災害預報警報。

(四)科學技術司

草擬海洋科技規劃和科技興海戰略,組織海洋基礎與綜合調查、國家海洋重大科技攻關和高新技術研究等科學研究工作。

(五)國際合作司組織

研究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組織履行有關國際海洋公約、條約。承辦、組織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六)人事司

管理局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辦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辦事機構設在人事司。

四、人員編制

國家海洋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0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司長職數2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後勤服務機構及編制,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