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06年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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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06年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辦發〔2006〕21號
2006年3月2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06年全國整頓和

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辦發〔2006〕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06年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6年全國整頓和

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

  根據國務院2006年工作要點,今年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總的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影響經濟健康運行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標本兼治,推動市場經濟秩序持續好轉,為促進公平競爭、淨化消費環境、擴大內需提供保障。

  一、繼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一)全面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特別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食品安全負總責。

  (二)繼續實施全國食品放心工程規劃,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組織協調機制,加強食品安全檢測和信息資源共享,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加快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和社會監督體系建設,加強對食品安全隱患和危害因素的監督檢查,完善食品標準體系,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和回訪督查制度。

  (三)集中力量開展食品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嚴把市場准入關,加強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全過程監管,不斷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消費需求。要將農村食品安全作為重中之重抓出明顯成效,通過集中整治和推進農村食品安全現代流通網、監督責任網和群眾監督網建設,有效遏制假冒偽劣食品流向農村。具體行動方案另行印發。

  二、強化保護知識產權工作

  (四)制定實施《保護知識產權行動綱要(2006—2007年)》。按照標本兼治的要求,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針對薄弱環節,確定階段性目標,提出強化執法、打擊違法犯罪以及推動法律法規建設、加強隊伍建設和宣傳教育等長效機制建設方面的工作任務,健全行政保護、司法保護、權利人維權、行業自律、中介機構服務和社會監督共同發揮作用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落實和推進地方人民政府和大中型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

  (五)健全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機制,切實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各地都要建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協調機制,明確一位政府負責同志分管,同時確定一個工作班子。

  (六)進一步推動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開展跨地區、跨部門執法協作和國際合作;充實和加強基層版權、專利、文化、公安和工商專業執法力量。

  (七)建立健全舉報、公告、統計通報等工作制度,開展保護知識產權教育培訓和對策研究,進一步擴大對外宣傳和交流。辦好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和中國保護知識產權成果展。

  三、嚴厲打擊傳銷活動

  (八)依照《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規範直銷,查禁傳銷。要堅決取締「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和利用互聯網等形式的傳銷活動,嚴厲查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非法聚集並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

  (九)集中力量查處涉及地域廣、參與人員多、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案件,務求摧毀傳銷網絡。加強對傳銷多發區、易發區的整治,嚴防傳銷進入學校。要多形式、多渠道充分揭露傳銷的伎倆和偽直銷的操作手法等,使廣大群眾認清傳銷的違法犯罪性質和欺詐本質。

  具體工作方案另行印發。

  四、繼續打擊各種商業欺詐行為

  (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2005〕21號)的要求,繼續打擊虛假違法廣告、非法行醫和商貿領域中的欺詐行為,務必在整治虛假促銷方面見到實效。加強對商業欺詐行為的監控,強化執法協調,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早發現、早定性、早查處,防止對公眾利益構成更大損害。打擊商業欺詐行為要與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密切配合。

  (十一)建立反商業欺詐行為的長效機制。逐步完善反商業欺詐行為的法律法規體系;建立跨地區、跨部門和跨行業的反商業欺詐行為預警監管、執法協調和社會聯防體系;構建反商業欺詐行為預警監管信息平台,實現相關信息互聯互通和聯合監管;加強政府引導,開展反商業欺詐行為的宣傳教育;建立企業誠信檔案,推動商業信用體系建設。

  五、結合行業和地方特點,搞好其他專項整治

  (十二)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種子、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農機及零配件和向農村販賣假冒偽劣消費品等坑農害農行為;打擊製售假劣建材、汽車配件、煙酒、邊銷茶以及煙花爆竹等產品及其商標和包裝物的違法行為,遏制非法拼裝車、「地條鋼」、「黑心棉」和毒鼠強反彈勢頭;開展手機市場專項整治,查禁走私和以舊充新手機。

  (十三)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逐步推行產品質量電子監管。嚴格進出口物流監控,嚴厲打擊貨運渠道價格瞞騙以及加工貿易和減免稅貨物進口中的各類走私活動,加強反走私綜合治理,建立打擊走私販私的長效機制。

  (十四)貫徹實施《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依法維護財經秩序。強化稅收征管,打擊虛開和接受虛開增值稅發票、做假賬、賬外經營等偷逃騙稅違法行為。嚴肅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繼續開展化肥價格、涉農收費、教育收費、醫藥價格、電力價格的專項檢查,整治商業促銷和通信業務經營中存在的價格欺詐行為。規範農村經紀人的經紀行為。

  (十五)取締地下錢莊和變相期貨市場,打擊非法集資和銀行卡短信詐騙。加強對大額資金和可疑外匯資金流動的監控,打擊和防範逃匯套匯、網絡炒匯以及洗錢行為,落實賬戶實名制,打擊地下保單。

  (十六)整頓土地、文化、建築、房地產市場和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抓好安全生產。

  六、完善市場監管的法律體系和執法體制

  (十七)針對市場經濟秩序中的突出問題,提出治理生產源頭、完善市場監管、強化食品安全、打擊商業欺詐、保護知識產權、規範競爭秩序以及有關社會公共安全等立法建議,推動反壟斷法出台,完善關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的規定,出台行政法規和規章,完善法律法規。

  (十八)積極探索市場監管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推動行政執法體制的完善,提高執法效能。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下移監管重心,加強基層執法。認真落實加快行政執法向刑事司法移送的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對涉嫌犯罪案件該移送不移送、以罰代刑行為,切實防止和糾正打擊不力的問題,對在查辦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案件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包庇縱容等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各行政執法機關和公安、司法機關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解決辦理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案件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對重大案件,要繼續實行部門聯動、掛牌督辦制度。

  七、充分發揮新聞宣傳和社會監督作用

  (十九)堅持對內宣傳與對外宣傳、日常宣傳與專題報道、正面引導與批評曝光、傳統手段和互聯網等新型媒體相結合,做好新聞宣傳工作。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圍繞食品安全、保護知識產權、打擊商業欺詐、打擊傳銷等工作內容,制定專門的宣傳報道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好宣傳。繼續組織開展「誠信興商」活動,通過「百城萬店無假貨」、「價格計量信得過」、「價格誠信」、「誠信企業」、「守合同重信用」、「質量誠信」、「誠信納稅」等誠信創建活動,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的宣傳教育,大力倡導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的新風尚。發揮好有關行業協會和消費者協會的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八、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二十)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領導,把「整規」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把工作責任逐級落實到基層。要充分發揮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針對市場經濟秩序中出現的突出問題,深入基層,加強調研,及時採取堅決果斷的措施加以整治。對於那些搞地方保護、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追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地方工作的指導協調,切實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各級整規辦要做好督查、協調、指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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