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09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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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09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2009〕48號
2009年7月1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

2009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 〔2009〕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09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九年七月十九日

2009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

  「十一五」前三年,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把節能減排作為促進科學發展的重要抓手,作為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的重要內容,工作力度不斷加大,節能減排取得積極進展。全國單位GDP能耗逐年逐季降低,2006年下降1.79%,2007年下降4.04%,2008年下降4.59%,三年累計下降10.1%,節能約2.9億噸標準煤。全國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COD)排放總量不斷降低,2007年分別下降4.66%和3.14%,2008年分別下降5.95%和4.42%,「十一五」前三年累計分別下降8.95%和6.61%。

  雖然節能減排取得積極進展,特別是今年以來產業結構發生了一些積極變化,但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仍然突出,第三產業比重偏低,高耗能工業增速較快。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影響加劇,給節能減排工作帶來新的問題和挑戰。有的地方出現盲目上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的苗頭,有的地方擅自出台高耗能行業電價優惠政策;一些企業效益回落,影響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實施。工作層面也還存在着認識不到位、激勵政策不完善、機制不健全、監管不到位、基礎工作薄弱等問題。從目前進展情況看,「十一五」節能目標完成進度仍落後於時間進度,形勢嚴峻,任務艱巨。

  2009年是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具有決定性意義的一年,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中堅持節能減排不動搖,繼續把節能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的重要內容,作為減緩和適應全球氣候變化、促進人類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全面落實各項節能減排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務求取得更大成效,確保節能減排目標完成進度與「十一五」規劃實施進度同步。

  一、加強目標責任考核。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省級政府2008年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現場評價考核,評價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告,落實獎懲措施,實行嚴格的問責制。組織各地節能主管部門開展千家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審核匯總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告並做好考核結果的運用。發布2008年全國和各地區單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指標公報,以及2009年上半年全國單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公報。抓好軍隊資源節約統計與考評工作。

  二、推動重點工程實施。繼續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新增中央投資、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和國外優惠貸款對節能減排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建設、循環經濟發展、淘汰落後產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以及節能環保能力建設。2009年,通過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形成750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對能效等級1級或2級以上高效節能空調、冰箱等10大類產品,通過財政補貼方式加大推廣力度;推廣節能燈1.2億隻;支持在北京、上海、重慶等13個城市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試點。新增城市污水日處理能力1000萬立方米,全國36個大城市基本實現污水全部收集處理;新增燃煤電廠煙氣脫硫設施5000萬千瓦以上,新增鋼鐵企業燒結機煙氣脫硫設施20台(套)。

  三、嚴控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盲目擴張。組織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在抓緊組織實施鋼鐵、汽車、造船、石化、輕工、紡織、有色金屬、裝備製造、電子信息、物流等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項目審核管理規定,強化用地審查、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從嚴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盲目擴張。繼續推動外商投資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大信息技術在傳統產業中的應用力度,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進行改造和提升。加大淘汰落後產能的力度,2009年「上大壓小」關停小火電機組1500萬千瓦,淘汰落後煉鐵產能1000萬噸、煉鋼600萬噸、水泥5000萬噸、造紙50萬噸、鐵合金70萬噸、焦炭

600萬噸。完善淘汰落後產能退出機制,公告淘汰落後產能企業名單,推廣大型企業兼併重組落後企業等有效做法,落實好差別電價政策和淘汰落後產能企業職工安置政策措施。發布節能設備指導目錄、落後高耗能設備淘汰目錄等,推動淘汰落後高耗能設備。落實節能發電調度辦法,抓緊出台配套政策。大力促進服務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提高其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

  四、加快技術開發和推廣。圍繞能源、資源、環境等領域,建設和完善若干國家工程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在高效發電、重污染行業清潔生產、建築節能等方面組織科研攻關,攻克一批節能減排關鍵和共性技術。編制工業、通信業清潔生產技術指南和重點節能技術推廣專項規劃。支持大型先進壓水堆及高溫氣冷堆核電站重大科技專項。加大新技術、新產品產業化的實施力度,推動電動汽車產業化,做好「金太陽」太陽能發電、大型超超臨界發電、有機廢水循環利用等技術的規模化推廣應用。制定半導體照明(LED)產業發展意見。推進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加快風能資源的評估與開發。發布農業機械節能減排技術。出台關於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鼓勵專業節能公司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為中小企業、公共機構實施節能改造。啟動污泥處理處置示範工作。積極推進環保產業發展,繼續開展煙氣脫硫特許經營試點,規範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特許經營,鼓勵排污單位委託專業化公司承擔污染治理或設施運營。發布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設備(產品)目錄,編制環保裝備示範工程規劃。廣泛開展節能減排國際合作,切實加強雙邊、區域和多邊在節能、新能源和低碳技術研發等方面的交流,積極引進國際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

  五、着力抓好重點領域節能減排。繼續大力推進千家企業節能行動,發布能源利用狀況公告,開展節能管理師試點,形成200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制定發布鋼鐵、建材、電子信息、軍工和中小企業節能減排指導意見,深入開展重點耗能行業能效水平對標活動。擴大強制性能效標識實施範圍,制定發布電風扇、微波爐、通風機、工業鍋爐等6種產品能效標識實施規則。組織開展5萬個鍋爐房節能管理達標活動。2009年底施工階段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比例提高到90%以上;全面開展北方採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2009年改造6000萬平方米;繼續推進供熱按用熱量計量收費;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示範規模,出台推動太陽能光電技術在建築領域應用的實施意見,實施好新建經濟適用房、廉租房、新農村農房可再生能源建築規模化應用項目。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優化道路運輸組織管理;嚴格執行汽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實施落後車輛淘汰制度,完善報廢汽車回收機制;加快發展水路運輸,推進船型標準化;加快電氣化鐵路建設;優化航線航路,啟動機場節電工程,研究建立民航業節能減排激勵約束機制;建立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監測考核體系。安排財政資金70億元,鼓勵汽車、家電「以舊換新」。推進節約型機關、學校、科技場館、文化場館、醫院、體育場館等「六個100示範工程」建設,研究建立公共機構節能考核制度。開展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統計、審計和公示工作。繼續安排中央投資支持農村沼氣建設;實施農村清潔工程,加大「以獎促治」工作力度,解決一批村鎮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推進零售業節能降耗。

  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做好循環經濟促進法貫徹實施工作。組織編制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印發省市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編制指南。建立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循環經濟技術研發、示範推廣、能力建設等。深化循環經濟示範試點,開展「循環經濟專家行」活動。加快實施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試點,出台促進汽車零部件再製造產業發展意見,建立汽車零部件再製造產品標識制度。組織編制實施再生金屬利用規劃、重大機電裝備再製造產業發展規劃。加快國家生態示範工業園區建設。研究建立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發展礦產資源領域循環經濟,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加快脫硫石膏、磷石膏、農作物秸稈等資源化重點工程建設。啟動第三批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和第三批「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制定重點電子信息產品污染物管理目錄,推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利用。加快第二批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支持建設一批統一規範的社區回收站點、專業化分揀中心和區域集散市場。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再生利用。啟動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試點。促進災區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進一步加大「限塑」和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力度。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商品過度包裝的有關文件精神,抓緊制定治理商品過度包裝的相關標準和政策。推動機電產品包裝節材代木。推進循環農業促進行動,重點抓好10個循環農業地市建設,以及農墾製糖業、天然橡膠業的循環產業建設。

  七、完善相關經濟政策。繼續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落實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方案。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實行鼓勵餘熱余壓發電的上網和價格政策。繼續推進電價改革,完善需求側電價管理制度。繼續實行促進節約用水的水價制度,鼓勵使用再生水。完善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償制度。出台農村老舊渡船拆解改造補償制度。研究調整車輛購置稅政策。推進環保收費改革,提高收繳率。研究建立污染物減排激勵機制。修訂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繼續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資源性產品出口。繼續實施促進節能減排的政府採購政策,完善清單動態管理制度、公示制度和執行政策的獎懲制度。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進一步擴大用於節能減排的企業債券發行規模,研究開展污水處理項目收益債券試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金融機構繼續加大對節能減排重大項目的信貸支持。推進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

  八、加快法規和標準建設。完善節能減排法律法規體系,加快節約能源法和循環經濟促進法配套法規建設。落實好民用建築節能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研究起草排污許可證條例。儘快出台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辦法、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條例。修訂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能效標識管理辦法、節能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組織制訂、修訂電爐鋼冶煉和氧化鋁、尿素等高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及水源熱泵機組、小功率電機、容積式空氣壓縮機、通風機、工業鍋爐等用能產品強制性能效標準。進一步完善並嚴格執行電石、熱軋帶肋鋼筋等高耗能和易造成環境污染產品的市場准入條件。制訂電力企業節能降耗主要指標監管評價標準。

  九、強化節能減排監管。加強對各地區節能減排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各項節能減排優惠政策的落實,堅決制止和糾正擅自出台對高耗能行業實行優惠電價、違規亂上高耗能和高排放項目等行為。加強節能減排執法檢查,嚴肅查處嚴重浪費能源資源、嚴重破壞環境、違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私自排污等問題。開展能效標識、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能源計量數據及使用、高耗能特種設備等專項檢查。深入開展環保執法專項行動,重點做好電力、鋼鐵、建材、造紙等12個高耗能、高排放行業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職工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建設,強化對義務監督員的培訓。發布電力企業節能減排情況通報。

  十、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加快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建設。加強資源環境、循環經濟基礎研究,建立體現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中國資源環境統計指標體系。抓緊組建國家節能中心,健全省級節能監察機構和節能技術服務中心。結合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組織實施第二、三產業用能單位能耗調查和主要耗能行業重點耗能設備普查。繼續推進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強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自動監控、信息傳輸與統計等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啟動建設全國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電力行業節能減排監管信息平台。

  十一、開展規劃編制等重大問題研究。編制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加快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開展「十二五」節能專項規劃前期研究,研究節能重大問題,重點做好節能目標預測。對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開展「十二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前期研究,重點對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及排放指標等開展專題研究。做好「十二五」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的前期研究,重點是目標、技術路線、政策機制等,特別是對垃圾處理技術路線、污泥無害化處理做專題研究,為制訂「十二五」規劃綱要做好前期準備。

  十二、加大宣傳教育工作力度。繼續廣泛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以節油節電和全民節能為重點,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普及節能環保知識,積極倡導節約型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做好2009年全國節能宣傳周、中國城市無車日、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六·五」環境日的宣傳活動。各地區要對節能減排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在全社會進行廣泛宣傳。開展「汽車節能環保駕駛」活動,大力宣傳節能環保駕駛理念。新聞媒體要加大節能減排報道力度,宣傳先進經驗,曝光反面典型,發揮輿論的引導和監督作用。

  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環境保護部要做好減排協調工作,指導、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和本工作安排的各項工作,及時向國務院報告節能減排進展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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